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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农牧民建房实地测量工作

2022-03-30 09:52:37 来源:乃东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保障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藏自然资【2021】33号)文件要求,农村村民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批次用地报批规定,依法组织农用地转用审批材料,逐级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批次报件需做地灾调查和堪界,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和第三方技术人员逐一对七个乡(镇)申请建房的村民宅基地进行实地测量,截至26日,泽当镇、索珠乡和亚堆乡三个乡(镇)已经测量完毕,目前正在结巴乡进行宅基地实地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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