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了乃东区2020年第二季度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等相关业务工作。
据统计,乃东区2020年4月-6月共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122人1043.0577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6人1567万元,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