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乃东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自治区、山南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印发《乃东区全面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区全面设立村(居)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区政府副区长仁青旺堆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丹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夯实健康乃东建设网底的需要,是有效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需要,是有效整合公共资源的需要。推动全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可以充分整合基层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基层协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要强化顶层设计,在汲取林芝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架构、推选办法、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实施。要强化工作措施,要依法依规,严把选人标准,合理设置人数,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建立起上下联通、专业指导、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扩大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服务效能。要健全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实际,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充分调动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主动性。要坚持示范引领,在组织管理、爱国卫生、疾病防控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采取县级指导、乡镇推进,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挂牌建设。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成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为契机,发挥医护人员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要坚持防治结合。要开展大病和主要慢性病分类救治,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规范管理和用药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要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健康扶贫与县域综合医改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将健康扶贫与健康乃东建设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因病致贫返贫。
乡镇(街道)分管卫生工作的同志,区卫健委班子成员,区卫生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区医院、区疾控中心各科室科长,乡镇(街道)卫生院(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