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乃东区结巴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规范中共乃东区结巴乡委员会(以下简称结巴乡党委)、乃东区结巴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结巴乡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乃东区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区、市对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结巴乡党委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点干部,协助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结巴乡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五)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村居的人财物等资源。
(六)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指导全乡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全乡经济。把全乡建设成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乃东区结巴乡机构设置情况
乃东区结巴乡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直属机构4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以上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均纳入乃东区结巴乡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下设5个内设机构及4个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结巴乡党委、政府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机关日常事务、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文秘、政策研究、督查、文件收发、史志档案、机要保密、会务、电子政务、志愿者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人员考核以及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干部、人才、老干部、驻村、两企三新、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档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村财乡管村用”工作。监督管理政策性补贴资金。负责财政业务和财政预决算编制与公开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工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农牧、林业、水利、交通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及项目管理,草场土地承包管理、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等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民武装、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防汛抗旱救灾等工作。负责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
(五)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优生优育、动植物防疫、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残疾人保障、社会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涉及劳动保障监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领域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法事项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结巴乡党委、政府核定行政编制19名。
乡领导班子职数11名(3正8副),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3名,副乡长1名。党政机构负责人由党政副职兼任(纪委书记不得兼任)。具体分工由本乡自行明确。
结巴乡党委、政府设下列4个事业单位(副科级):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承担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确定和调整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负责集中受理、办理、代办各类服务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和受理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指导村居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综治服务、实施网格化服务。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牧综合服务中心。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等方面科学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农机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林草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草原防火等工作,负责村护林员、科技特派员、兽医、草原监管员、水管员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全乡农牧业、水利、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艺术、文娱相关活动,负责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村文化室、新村旧对比展览室、村史馆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抓好理论宣讲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指导乡村两级文艺队开展各项活动。负责开发辖区内旅游资源,宣传推广旅游资源、旅游项目,负责旅游项目监管、维护、讲解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医疗、保健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执行儿童计划免疫,执行农村医疗保险政策;负责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负责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负责村级医疗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08.67万元,比上年增加88.03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及人员增加;支出预算1408.67万元,比上年增加88.03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预算均由中期追加不包含在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预算时乡里实际在编干部有39人,按照2万元/人标准预算,2026年公用经费为7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8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746.45平方米,车辆5辆,其中一辆车正在走报废程序,1两为消防专用洒水车,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5万元,主要是:各办公室电脑多为老旧产品,运行卡顿,因此新购入1台电脑。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资金1364.4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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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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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支出 |
802.51 |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人员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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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
2.49 |
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保障职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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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3.20 |
规范发放福利补助,落实待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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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
127.53 |
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落实社保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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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1.38 |
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保障医疗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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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
8.77 |
落实医疗补助政策,提升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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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95.65 |
足额缴纳公积金,落实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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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78.00 |
保障日常办公运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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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 |
11.70 |
落实健康体检保障,守护干部职工健康 |
|
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用 |
38.54 |
落实休假探亲政策,保障干部职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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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巴乡退休党支部经费 |
0.22 |
保障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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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 |
6.00 |
保障驻村履职需求,办好基层民生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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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伙食补助 |
27.36 |
落实伙食补助政策,改善干部就餐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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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堂补助 |
5.00 |
保障食堂平稳运营,优化基层就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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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巴乡硬化和边沟建设项目 |
0.62 |
项目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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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中村5组水塘改造提升项目 |
1.44 |
项目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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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巴乡牧道改造项目 |
34.00 |
2025年项目尾款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