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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10-28 10:13:37 来源:乃东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编制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区内外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并承担发放初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职责。

(八)贯彻执行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编制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府部门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拟订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编制录用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负责全区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意见,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编制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建设覆盖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搜集、发布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指导和建设覆盖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银行和社区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设和维护。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内设机构1个,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名称为:区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6675.87万元(包含了其他收入85.85万元,支出总计6675.87万元(包含了其他支出85.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99.6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和资金减少。比如:与2023年相比较,我区干部职工退休人员、调离人员、去世人员领取的职业年金追加资金减少。

二、(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675.8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6590.02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99.62万元,减少率2.9%。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和资金减少。比如:与2023年相比较,我区干部职工退休人员、调离人员、去世人员领取的职业年金追加资金减少。其他收入85.85万元。较2023年其他收入预算增加了85.85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2024年开始我单位收到2022年~2024年度援藏资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675.8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6590.02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99.62万元,减少率2.9%。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和资金减少。比如:与2023年相比较,我区干部职工退休人员、调离人员、去世人员领取的职业年金追加资金减少。其他支出85.85万元。较2023年其他支出预算增加了85.85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2024年开始我单位收到2022年~2024年度援藏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67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0.02万元,占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85.85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675.87万元(包含了其他支付8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8.21万元,占39.66%;项目支出4027.66万元,占60.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75.87万元(包含了其他收入85.85万元,支出6675.87万元(包含了其他支出85.85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99.62万元,减少率2.9%。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和资金减少。比如:与2023年相比较,我区干部职工退休人员、调离人员、去世人员领取的职业年金追加资金减少。其他收入85.85万元。较2023年其他收入预算增加了85.85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2024年开始我单位收到2022年~2024年度援藏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0.02万元(不包含其他支出85.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99.62万元,减少2.9%。比如:与2023年相比较,我区干部职工退休人员、调离人员、去世人员领取的职业年金追加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0.02万元(不包含其他支出85.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支出177.18万元,占2.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6.04万元(不包含其他支出85.85万元),占96.32%;卫生健康支出33.71万元,占0.51%;农林水支出5.57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25.36万元,占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0.02万元(不包含其他支出8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7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9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85.73万元,支出决算为368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0.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5.57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8.21万元(不包含其他支出8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6.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2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941.81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司法业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款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长19.54万元上升150.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新购置1台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8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9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公车维护维修方面。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0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要递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长19.54万元上升150.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新购置1台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乃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拥有房屋由政法委录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各办公室日常报送材料、下乡、督导等日常工作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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