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负责处理区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区人民政府各类会议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文稿。负责区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和衔接工作。
(三)负责统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和汇编工作。
(四)研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的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决策和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乃东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七)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八)负责组织办理区人民政府系统承担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转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
(九)负责组织和参与乃东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区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方面的重要文稿。
(十)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为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督查落实。
(十一)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推进乃东区行政审批及其便民化工作。
(十二)负责建立健全审批事项有关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乃东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流程优化,探索并组织实施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部门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公布办件结果。
(十三)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乃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区政务服务网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政务服务领域数据管理发展运用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等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十五)负责对乃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实时监督、预警和纠正违规审批服务行为;负责电子政务规划、管理和应用。
(十六)负责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乃东区政务服务数据和公共资源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促进政务服务领域数据管理发展运用工作。
(十七)指导基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乃东区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目录和清单的编制、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和流程再造。
(十九)围绕乃东区局势稳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工作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负责拟订乃东区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承办乃东区外事工作和港、澳事务等涉外活动。协调处理乃东区各类涉外事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
(二十)负责协助区政府接待访问的国宾、党宾、议员、外交官和国际组织等重要外宾。协助接待来区采访的外国记者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负责乃东区外事礼宾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
(二十一)根据授权,组织实施负责县处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审核办理乃东区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手续,综合管理乃东区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因公出国(境)事务。
(二十二)根据授权,落实外国人进藏在藏管理办法,负责了解、掌握乃东区常驻外国人员和其他外国人活动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我区发生的涉外案(事)件。
(二十三)指导、协调处置涉外事务。负责统筹乃东对外民间交流交往工作。
(二十四)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乃东对外援助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党组织对外交往工作。
(二十五)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二十六)负责乃东区港澳事务,做好港澳同胞有关工作。
(二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不设内设机构。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编制总数13名(不含政府县级领导职数)。部门领导职数4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953.30万元,支出总计953.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8.04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947.4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5.90万元,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04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953.30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94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4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95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79万元,占85.69%;项目支出136.51万元,占14.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7.40万元,支出953.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74万元,下降9.87%。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90万元,主要是其他人员工资福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4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8.15万元,占72.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5万元,占8.04%;住房保障(类)支出51.61万元,占5.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98.95万元,占10.3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92万元,占4%。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3.3万元,支出决算为95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688.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数76.65万元,支出决算数7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
3.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数51.61万元,支出决算数5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年初预算数98.95万元,支出决算数9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7.92万元,支出决算数3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0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7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2.27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3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下乡差旅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4.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政府办工作经费,办公楼网络建设维护、电子政务经费,乡镇视频会议维护费,方志办工作经费,年鉴出版经费,《昌珠镇志》出版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51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
(三)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57269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无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