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要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在本乡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乡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7、根据国家计划,制定本乡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8、承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根据上述职责,乃东区亚堆乡人民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和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及党内统计等工作。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政务监督等工作。内部设置人大、政协、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文秘、党内统计、经济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政务信息、政务监督、政务统计、文秘等岗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团委书记和妇联主任。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服务乡党委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对应区纪检监察、组织(老干部)、宣传、统战(民宗)、群团等部门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财经、扶贫开发、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防疫、安全生产、乡镇财务预算的制定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村居委员会财务收支和村财公开事宜。内部设置经济产业发展、资源管理、预决算、社保、农业、会计、出纳等岗位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民生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民生服务,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对应区教育(体育)优生、民政(退役军人、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卫健等部门。
5、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民武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民族宗教、寺庙管理、安置帮教、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维护稳定相关工作。内部设置人民武装、综合治理,民族宗教、信访调解员等岗位。
(二)、事业机构:
乃东区亚堆乡人民政府设4个事业机构,副科级:
1、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2、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农牧技术推广、农机、种子推广、科技培训、蔬菜种植、草原管理、畜牧兽医、兽防、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林业和水利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和乡镇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群众体育等工作。
4、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乡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派驻政发机构:
乃东区亚堆乡人民政府设2个派驻政发机构:
1、公安派出所(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派出所辖区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行使治安行政权,治安管理处罚权,治安案件调查权;执行社会监督,履行监督考察权,治安行政强制权,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和多层次的群治工作;协助侦破涉及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2、司法所(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承担本辖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础法制宣传网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凝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当好法律顾问,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协办法律援助工作。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1885.08万元,支出总计1,885.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65.81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885.0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885.08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88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08万元,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88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84万元,占63%;项目支出697.24万元, 占3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85.08万元,支出1885.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5.81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专项类经费增加。故支出增加365.81万元,增长21.5%。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8%。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7.41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专项类经费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6.76万元,占77.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09万元,占8.11%;住房保障(类)支出86.92万元,占5.97%;农林水支出78.91万元,占5.42%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6.81万元,支出决算为5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6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6.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6.19万元,支出决算为5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65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6.92万元,支出决算为8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4.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7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6万元,下降58.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9.57万元,占1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7万元,支出决算为3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39.57万元,支出决算为3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42%。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等。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0.08万元,占1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9万元,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79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原有公务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报备区财政局后同区机关事务局置换车辆,因该车辆使用年限较久、使用人员较多故维修次数较多,同时需日常加油保证运行。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9万元,主要用于油卡预存、车辆保险、日常保养、维修养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79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原有公务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报备区财政局后同区机关事务局置换车辆,因该车辆使用年限较久、使用人员较多故维修次数较多,同时需日常加油保证运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9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5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08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5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亚堆乡整体项目绩效自评为96分,评分等次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亚堆乡政府食堂提档升级维修改造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亚堆乡政府食堂提档升级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亚堆乡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6.22万元,增长9.9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2024年度亚堆乡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731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干部日常工作开展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