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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乃东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10-28 09:50:26 来源:乃东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 部门(单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山南市和乃东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网上信访。负责向委、政府反映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二)综合协调指导乃东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典型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承担信访工作宣传,汇集、分析、报送、发布信访信息。

(三)负责登记、受理、办理本级信访事项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建立涉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四)负责协调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的工作。综合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三跨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既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参与协调处理涉访突发应急事件。

(五)负责组织安排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及时反馈接访下访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

(七)承担乃东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乃东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前列。

(九)完成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山南市乃东区信访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189.17万元,支出总计189.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32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信访工作不确定性因素临时申请经费等原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89.1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89.17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32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信访工作不确定性因素临时申请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8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8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7万元,占67.01%;项目支出62.40万元,占32.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9.17万元,支出189.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2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信访工作不确定性因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2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信访工作不确定性因素临时申请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28万元,占84.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1万元,占6.56%;卫生健康(类)支出7.84万元,占4.14%;住房保障(类)支出9.64万元,占5.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2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5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4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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