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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10-27 18:28:30 来源:乃东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 部门(单位)职责

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乃东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2、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仲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全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改水改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公共卫生和防病治病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拟订全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承担相关管理工作,并对调用提出建议。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公布并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预警预测。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全区卫生健庆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

8、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晨。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作,负责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藏药资源普查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藏医药文化建设协调医疗和研究机构的藏中西医结合工作,推动藏医药交流合作。负责全区中医药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援藏医疗干部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13、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乃东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强全区卫生人才队伍统筹管理。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便  

16、有关职贵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区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3)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4)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5)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7)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山南市乃东区卫生服务中心,山南市乃东区藏医院。

(一) 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本级

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构成, 是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不设内设机构,人员编制8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

(二) 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

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单位,下属单位为:山南市乃东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山南市乃东区藏医院,是一级预算单位构成,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1,512.62万元,支出总计1,512.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7.8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疾控中心工程结转项目资金375.01万元,本年只有疾控中心工程质保金结转项目资金37.56万元;二是上年下达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228.7万元,本年未安排该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512.62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512.62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疾控中心工程结转项目资金375.01万元本年只有疾控中心工程质保金结转项目资金37.56万元;上年支出疫情防控补助经费228.7万元,本年未安排该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51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2.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51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6万元,占18.29%;项目支出1,231.36万元,占81.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2.62万元,支出1,512.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8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疾控中心工程结转项目资金375.01万元,本年只有疾控中心工程质保金结转项目资金37.56万元;二是上年下达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228.7万元,本年未安排该资金。

支出减少47.8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支出疾控中心工程结转项目资金375.01万元本年只有疾控中心工程质保金结转项目资金37.56万元;二是上年支出疫情防控补助经费228.7万元,本年未安排该资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8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疾控中心工程结转项目资金375.01万元,本年只有疾控中心工程质保金结转项目资金37.56万元;上年下达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228.7万元,本年未安排该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3.25万元,占9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9万元,占1.55%;住房保障(类)支出15.88万元,占1.05%;本单位主要资金为卫生健康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4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公立医院综合医院(项)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疾病预防控制事务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7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89万元,项目支出123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6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3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预防性体检经费等2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31.3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预防性体检经费”等2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预防性体检经费等2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预防性体检经费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1231.36万元,执行数为123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执行率情况。2024年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上级拨款471.81万元,支出369.3万元,执行率达到78%;二是完成的绩效目标。完成目标:对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进行常规体检,减少区域内人员患重病风险,增加平均寿命,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国家要求是体检辖区内所有农牧民暨在编僧尼,但许多人在外务工不能回来参加体检,导致体检经费每年都有剩余。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做到全民覆盖,认真负责。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三) 财政评价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6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8万元,增长10.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399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9辆均为救护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2100101-行政运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10201-住房公积金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899-其他疾病预防控制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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