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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10-27 18:27:20 来源:乃东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统计等工作。

(三)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相关特殊保障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全区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经费管理及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兑现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全区烈士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各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指导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山南市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4,030.30万元,支出总计4,030.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53.98万元,增长(下降)26.89%。主要原因:军休、逐月退役军人、伤残等优抚对象人数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030.3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030.30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03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0.30万元,占10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03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96万元,占7.02%;项目支出3,747.34万元,占92.98%。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30.30万元,支出4,030.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3.98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军休、逐月退役军人、伤残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人数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3.98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军休、逐月退役军人、伤残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0.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977.71万元,占98.7%;住房保障支出21.41万元,占0.53%;卫生健康支出31.17万元,占0.77%。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30.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3977.71万元,支出决算为397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31.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1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23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相对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加油、维修保养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23万元,增长下降18.7%,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相对上年度有所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4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1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0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1.01支出等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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