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乃东区委和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乃东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检务督察、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构成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设置内设副科级部门5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741.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776.39万元减少34.52万元,减少1.9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4.97万元,上年结转16.9万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741.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66.9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9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41.87万元,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76.39万元减少了34.52万元,减少1.9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结转资金总量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4.97万元,上年结转16.9万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741.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66.9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3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98万元,项目支出126.5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16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1.9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8万元,项目支出0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1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449.8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30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9.06万元、津贴补贴506.15万元、奖金15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9万元 、住房公积金86.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3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5.82万元、医疗费补助6.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95万元、印刷费0.81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58万元、维修(护)费8.34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劳务费18.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62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9.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5.7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新购车辆一台,产生购置税、喷漆费用等导致上年“三公经费”较多,本年度无以上支出。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4.97万元,上年结转16.9万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741.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66.9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9万元。
七、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741.8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4.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03%;
2.上年结转16.9万元,占总收入的0.97%。
八、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决算总计1741.87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1466.95万元,占总支出的84.2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占总支出的6.53%。
3.卫生健康支出75.14万元,占总支出的4.31%。
4.住房保障支出86.69万元,占总支出的4.97%。
九、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院机关运行经费为117.95万元,比上年67.27万元增加50.68万元,增加75.34%,增加原因是本年度食堂补助36万元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且年初增加一人公用经费增加。
十、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总额为:8.95万元,为远程提讯室全流程应用系统采购项目14.325万元的60%部分,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拨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山南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资本性支出,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