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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公安局部门预算

2025-04-10 12:33:22 来源:乃东区公安局

第一部分乃东区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五、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乃东区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指导、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承担全区的公安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公安工作的规章、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开展维稳和反分裂斗争工作,组织实施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行动。

(三)组织、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的侦察、控制、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经济领域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全区公安信息通信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各派出所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发生的爆炸、暗杀、劫机等恐怖案件的侦破、协作工作;掌握全区毒品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打击对策。

(五)负责全区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制定全区公安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六)组织、指导全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区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七)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出入境和持有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对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中央领导来藏视察以及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口支援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办和处置工作。

(十四)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利用公共信息网络或计算机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十六)统一领导本辖区消防部队。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山南市乃东区公安局内设9个行政机构:

1.办公室(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监察大队、警务保障室)

2.指挥中心

3.法制室

4.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5.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6.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7.交通警察大队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室

9.看守所

(二)序列机构

乃东区消防大队,业务上受乃东区公安局指导。

第二部分

山南市乃东区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乃东区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558.21万元,比上年减少3209.76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支出预算20558.21万元,比上年减少32097.76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4.69万元、对比上年减少5.31万元、主要原因:未购买车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安排:1490.4万元,比上年增加132.6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标准提高。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4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数:4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数: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37260.45平方米,车辆12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45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1个,资金2954.1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乃东区乃东路派出所建设项目

165.27

165.27

乃东区公安局泽当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

145.15

145.15

乃东区昌珠镇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

48.63

48.63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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