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结巴乡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结巴乡部门(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事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共山南市委员会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乃东区委员会 乃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乃东区优化和调整乡镇(街道)机构设置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将结巴乡机关、派驻政法机构和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能
结巴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和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点干部,协助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结巴乡政府主要职责
(一)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六)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村居的人财物等资源。
(七)建设社会主义和精神文明,指导全乡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全乡经济。把全乡建设成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结巴乡党委、结巴乡政府设下列5个党政机构(不定级别):
(一)政务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政务保障、政务监督、机关事务、档案管理、政府采购、规范化政府建设、后勤、会务保障等综合性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乡镇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统计、科技教育、卫生医疗、民生保障、人民武装、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负责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
(四)党建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本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基层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村集体经济发展、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等工作;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强基惠民工作等。
(五)财政资产管理所。主要职责: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起草拟定财政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执行;负责本乡财政预决算编报和落实相关工作;负责执行上级有关民生资金政策方针,建立完善惠民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机制;负责监督指导村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财政、民生资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村财乡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制度;负责本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结巴乡党委、结巴乡政府设下列4个事业单位(副科级):
(一)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业;承担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确定和调整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负责集中受理、办理、代办各类服务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发布有关公开信息;指导村居便民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提请乡党委研究解决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配合平安建设办公室做好综治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等方面科学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农机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林草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草原防火等工作;负责村护林员、科技特派员、兽医、草原监管员、水管员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全乡农牧业、水利、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医疗、保健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执行儿童计划免疫,执行农村医疗保险政策;负责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负责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负责村级医疗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艺术、文娱相关活动;负责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村级文化室、新旧对比展览室、村史馆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活动;抓好理论宣讲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导乡级两级文艺队开展各项活动;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表应包括机关和所有二三级单位的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的预算应单独公开;3.部门所属二、三级单位的预算也应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20.64万元,比上年减少342.57万元,减少20.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以及人员减少;支出预算1320.64万元,比上年减少342.57万元,减少20.60%,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比去年减少,由上级部门单独预算或不安排预算,乡镇在编干部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无其他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20.28%,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用经费由1.4万/人调增至2万/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9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746.45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资金58.6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结巴乡硬化及边沟建设项目 | 21.44 | 结巴乡桑嘎村硬化及边沟建设项目资金,排除安全隐患,方便群众生活。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