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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04-10 10:16:26 来源:乃东区发改委


第一部分乃东区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乃东区发改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乃东区发改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乃东区发改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发展改革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组织乃东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本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市级及本级规划的统筹衔接。(二)负责拟订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和强边固防兴边富民行动走在全市前列的总体目标、重要任务、年度计划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实施情况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乃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价格政策,调整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对区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参与拟订乃东区财政、金融、土地等相关价格调控目标和建议。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意见建议。牵头推进本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配合上级推进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根据授权,推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具体措施。牵头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拟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重大项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相关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政策与制度建议。组织制定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

(九)组织拟订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相关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参与经济对口支援工作。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具体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现代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十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具体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乃东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统筹推进北斗规模化应用和卫星互联网建设等工作。

(十二)跟踪研判涉本级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四)负责乃东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梅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本级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装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毒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十五)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共同富裕重大规划及具体施。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乃东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乃东区消费控制自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估工作。协调实施乃东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十六)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流域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补偿及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拟订易地搬迁发展以工代赈规划措施和计划。组织编制重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与乡村振兴衔接、“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等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负责汇总乃东区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需求,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八)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牵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辖区内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九)组织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间投资)发展的具体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制定乃东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制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具体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本级储备粮总体发展规模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负责自治区、市级和本级储备粮管理和粮食储备贷款利息、储备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承担本级储备粮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贯彻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

(二十二)承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重大、复杂涉粮案件的查处和粮食流通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以及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管理本级粮食、食糖、棉花、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本级储备粮食、食糖、棉花、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管理权限,做好山南市在我区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工作。

(二十四)监督执行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本级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五)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粮,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配合实施自治区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负责乃东区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能源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乃东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本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改革相关工作。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外送通道规划建设建议。

(二十八)负责乃东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本级行业管理。提出乃东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指导协调乃东区能源发展工作。

(二十九)负责本级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乃东区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加快培育清洁能源领域企业。

(三十)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三十一)负责实施能源供应安全工程。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措施、规划,提出乃东区石油、天然气储备、动用建议,提出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建议。

(三十二)推进乃东区能源市场建设,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三十三)在自治区、市能源局指导下,协调组织开展县(市)之间本级开发利用工作,配合国家、自治区及市能源局做好能源对外合作工作。协调解决能源合作中的问题。

(三十四)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4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三十五)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太阳能、风能、地热、石油天然气、煤炭、新型储能、氢能及其他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机审、申报、备案。

(三十六)合理布设能源领域基础设施项目,推进能源重点项目建设,负责提出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建议。

(三十七)协调衔接乃东区能源利益共享机制。

(三十八)提出乃东区电力保障供应中长期需求和藏电外送通道规划建设的建议,协调充电汽车基础设施电力接入。

(三十九)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衔接电力供需平衡和应急保障工作。

(四十)负责建立健全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乃东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并提出乃东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建议。

(四十一)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经济动员(装备动员)、信息动员等事项,承担交通战备任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要项目、专项工程强边国防动员建设,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要问题。监督检查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

(四十二)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战时依法依令组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斗争,协调参与有生力量转移和保护。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挥训练演练及管理工作。

(四十三)组织指导工程防护体系建设,协调重要目标规划布局、防护建设、乃东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四十四)负责区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监督管理,协调国防动员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人民防控指挥场所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四十五)负责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网络和信息化安全、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等相关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

(四十六)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和科技工作,开展国防动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十七)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十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乃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乃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编制总数9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人1名部门领导职数:核定委(局)领导职数5名。

第二部分

乃东区发改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115.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115.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69万元, 4.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24万元,占95.4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1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7万元,占23.81%;项目支出850.26万元,占76.29%。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5.9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65.24万元、上年结转50.69万;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6万元、农林水支出1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2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93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1393.24万元,主要原因:无新增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69万元,占93.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万元、占2.48%,卫生健康支出16.46万元、占1.47%,农林水支出12.44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20.72万元、占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5.9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393.24万元,下降24.85%。主要是无新增项目。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63万元,减少23.99%。主要是招商引资及受援办人员划分为商务局底下。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66万元,减少22.24%。主要是招商引资及受援办人员划分为商务局底下。

4.农林水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比2024年增长12.44万元,增长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7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4.98万元,减少24.03%。主要是招商引资及受援办人员划分为商务局底下。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8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增加3万元。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无项目新增。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5年3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三)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资金850.26万元,其中:地方资金850.26万元。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五)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本单位无政府债劵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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