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5年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5年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自治区有关卫生政策、标准和规范。
(2)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全区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区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组织实施农牧区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4)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病及其他重大疾病预防、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5)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全区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健工作。
(6)负责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职业道德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
(7)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中小学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
(8)负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规范并组织实施。
(9)负责基层建立流动计划生直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促进计生和优生优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监测计生和优生优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生和优生优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优生优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实施全区计生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推动实施计生和优生优育工作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
(11)负责实施优生优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优生优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规划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编制药具需求计划、
(12)承担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不设内设机构,人员编制8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
三、部门预算构成
山南市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29.94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7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是:本年本级项目为9项,上年本级项目为18项,减少9个项目因此本年项目资金减少;支出预算1329.94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7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是:本年本级项目为9项,上年本级项目为18项,减少9个项目因此本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用车运行费1.20 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 1.40万元,压缩(减少) 0.20,主要原因是2025年“三公”预算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1.40万元,2025年“三公”预算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1.20万元,减少0.2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7万元,减少5.09%。主要原因为2025年单位运行经费人员未变动,预算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9 辆,全部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9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5个,资金1162.0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54050222T000000379453-先心病筛查救治经费 | 4 | 用于先心病筛查8000/人次*5/元=40000/元。 |
54050222T000000635027-预防性体检经费 | 50 | 预防性体检经费:对辖区管理范围内娱乐场所、洗浴店、美容美发店员工体检费用。 |
54050223T000001035219-三大节日慰问 | 3.04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企业一线工作人员及困难村医、大学生村医三大节日慰问。 |
54050224T000001452262-创建国家级慢性病防治示范区经费 | 50 | 创建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非正常化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增长,加快推进健康乃东建设。 |
54050224T000001452441-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经费 | 5 | 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能力培养。 |
54050224T000001494703-乡村医生一次性退岗补助 | 9.22 | 乡村医生一次性退岗补助经费共计:92160元,从业时间为1977年8月至2024年12月实际工作年限为48年,48/年*12/月=576/月*160/元=92160元。 |
54050224T000001693606-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 | 332.51 | 为了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扎实稳步惠民工程,形成城乡居民健康体检长效机制,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的医疗保健水平。 |
54050225T000001899707-卫生城市创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经费 | 45 | 药品、消耗品、人工费用、资料费用、车辆出勤费用 |
54050225T0000019172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两癌) | 49 | 保障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54050225T00000196931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 | 92.09 | 有利于提高居民素质,优化人均环境,改变城市面貌,增加城市吸引力。 |
54050225T000002113966-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及医疗保障资金 | 20 | 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处置能力,预备购置各项预防药品及完善农牧民医疗急救完善工作。 |
54050225T000002114127-爱国卫生专项经费 | 5 | 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栏版面和宣传资料、采购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礼品等。 |
54050225T000002114271-智慧卫健等项目质保金3% | 4.80 | 开发便民服务小程序,提高群众就医方便度。 |
54050225T000002139309-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运营费用 | 491.37 | 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防治疾病传播及保护生态环境。 |
54050225T000002177395-先心病及白内障救治经费 | 1 | 有利于0-18岁儿童先心病及白内障救治费用。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等未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