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索珠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索珠乡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索珠乡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乃东区索珠乡概况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乃东区委员会 乃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乃东区优化和调整乡镇(街道)机构设置的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能
索珠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点干部,协助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索珠乡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共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五)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村居的人财物等资源。
(六)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指导全乡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全乡经济。把全乡建设成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索珠乡党委、索珠乡政府设下列5个党政机构(不定级别):
(一)政务综合办公室。承担政务保障、政务监督、机关事务、档案管理、政府采购、规范化政府建设、后勤、会务保障等综合性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乡镇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统计、科技教育、卫生医疗、民生保障、人民武装、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违法信息收集和执法情况反馈,联系和配合各领域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涉及劳动保障监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卫生健康、旅游、应急、市场监管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执法工作或者以上部门下放或委托的执法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负责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
(四)党建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本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基层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村集体经济发展、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等工作;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强基惠民工作等工作。
(五)财政资产管理所。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起草拟定财政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执行;负责本乡财政预决算编报和落实相关工作;负责执行上级有关民生资金政策方针,建立完善惠民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机制;负责监督指导村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财政、民生资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村财乡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制度;负责本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人大主席团、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设置,依托现有党政机构运行。
索珠乡党委、索珠乡政府核定行政编制数19名,乡领导班子职数11名(3正8副),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乡长1名,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1名,党委委员2名,副乡长2名。党政机构负责人由党政副职兼任(纪委书记不得兼任)。具体分工由本乡自行明确。
索珠乡党委、索珠乡政府设下列4个事业单位(副科级):
(一)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承担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确定和调整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负责集中受理、办理、代办各类服务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发布有关公开信息;指导村居便民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提请乡党委研究解决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配合平安建设办公室做好综治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鉴于乡镇农牧工作任务重,人员编制少,建议将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增加至10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森林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等方面科学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农机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林草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草原防火等工作;负责村护林员、科技特派员、兽医、草原监管员、水管员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全乡农牧业、水利、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建议将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较少至5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医疗、保健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执行儿童计划免疫,执行农村医疗保险政策;负责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负责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负责村级医疗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艺术、文娱相关活动;负责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村级文化室、新旧对比展览室、村史馆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抓好理论宣讲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导乡村两级文艺队开展各项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的规划、开发、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索珠乡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索珠乡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乃东区索珠乡2025年收支总预算1181.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6.94万元、上年结转164.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9万元、农林水支出164.84万元。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乃东区索珠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1181.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4.84万元,占0.1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6.94万元,占0.86%。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乃东区索珠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18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59.24万元,占0.81%;项目支出222.54万元,占0.19%。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乃东区索珠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1.7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6.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81.78万元、上年结转164.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9万元、农林水支出164.84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乃东区索珠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1.78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245.5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有上年结转的项目款和新增的各类民生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乃东区索珠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21万元,占6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9万元、占1.18 %,卫生健康支出54.12万元、占 0.86 %,住房保障支出74.09万元、占 0.54 %、农林水支出164.84万元、占 0.2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32.2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6.89万元,增加0.13 %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的结转数据就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98.79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18.31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人员的减少,各类保险上缴的额度就变少。
3、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4.1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2.42,上涨0.38 %,主要是在编人员的变动减少。
4、住房和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74.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9.87万元,上涨0.37 %。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有变动。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索珠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1.7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6.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122.45万元、津贴补贴444.10万元、奖金42.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8.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6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39万元、住房公积金74.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医疗费补助5.94万元。
公用经费62.7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4.55万元、印刷费1.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索珠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主要原因是对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未有变动。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乡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