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乃东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乃东区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乃东区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乃东区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区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协调解决行政机构之间的执法争议,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区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区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相关资料的藏文翻译工作。
(九)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和联系、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工作;负责“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南片区工作。配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及违纪行为处理。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负责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依法监管、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十四)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乃东区司法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乃东区司法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11)
第三部分
乃东区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 745.36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42万元、上年结转68.9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5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1万元。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745.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68.94 万元,占 9.2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76.42 万元,占 90.75 %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 745.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0.67 万元,占 49.73 %;项目支出 374.69 万元,占 50.27 %。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45.36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及上年结转,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676.42万元、上年结转68.94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54.9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1 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76.25 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 12.75 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所增加,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 654.91 万元,占 96.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54 万元,占 5 .7 %;卫生健康支出 23 万元,占 3.4 %,住房保障支出 28.91 万元,占 4.2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280.85万元,比2024年减少13.75万元,主要用于个人工资福利支出及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2025年预算数为17.2万元,比2024年增加16.44万元,主要是结转了2024年采购社矫设备款。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2025年预算数为31.81万元,比2024年增加21.77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一站式矛调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普法宣传经费(05)2025年预算数为35万元。比2024年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科目重新增加在办案业务经费里面。
5、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2025年预算数为138.35万元,比2024年减少122.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支出、装备支出、安置帮教支出、人民调解业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治建设(12)2025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51.09万元,比2024年增加139.17万元,主要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多。
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38.54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年预算数为4.45万元,比2024年减少0.07万元,主要用人员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18.55万元,比2024年减少0.24万,主要人员减少。
11、住房补助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28.91万元,比2024年减少0.37万,主要人员减少。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70.6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49.07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 51.24 万元、津贴补贴 170.23 万元、奖金 16.84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8.54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55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4.45 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0.24 (工伤保险)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7.91(包括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万元、住房公积金28.91 万元。
公用经费 21.6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1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手续费 0.02 万元、水费 0.45 万元、电费 3.5 万元、邮电费 1.6 万元、差旅费 0.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37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5.25 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 2.16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9 万元。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0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06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增加 2.56万元,增加 24 %,主要原因是 2025年乃东区司法局公用经费不够从社区矫正经费里列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3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8 万元,减少 18 %,主要是2025年本部门人员减少,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 4 月初,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 个,资金 374.69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101.34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