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乃东区委政法委(国安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乃东区委政法委(国安办)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乃东区委政法委(国安办)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乃东区委政法委(国安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区党委、市委、区委部署,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乃东、法治乃东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乃东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四)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分析政法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负责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五)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六)指导协调各单位推进“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
(七)协调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雪亮工程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承担网格办各项工作,加强双联户评选、监管,完善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推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
(八)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计划。深入调查、掌握铁路沿线敌社情动态,开展铁路沿线治安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全区铁路护路联防保障工作,落实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年度经费预算。负责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宣传教育和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承担专职铁路护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奖励等工作。
(十)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一)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乃东区法学会。组织开展区内法学研究活动,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学教育。
(十二)国安办职责因涉密不予公开。
二、乃东区委政法委(国安办)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国安办)不设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乃东区委政法委(国安办)2025年预算表
涉及涉密资金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乃东区委政法委(国安办)2025年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76.9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88万元,下降21.53%,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了300多万党建引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及196万综治涉密会商系统项目,目前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因此2025年未预算以上资金;支出预算2576.9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88万元,下降21.53%,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了300多万党建引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及196万综治涉密会商系统项目,目前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因此2025年未预算无需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政法委与国安办进行合并,“三公”经费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政法委与国安办进行合并,“三公”经费需增加;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除涉密事项外,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8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政法委与国安办进行合并,单位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我单位借用乃东区公安局办公用房,车辆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0万元,主要是:护路各大中队需购置电子屏。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2个,资金909.9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双联户户长补助 | 419.36 | 419.36 |
雪亮工程前端传输运维费 | 247.5 | 247.5 |
维稳指挥大厅网络运维费 | 82.16 | 82.16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