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机编发[2012]23号)和中共山南地委山南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山南地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山委[2012]89号)精神,将颇章乡机关、派驻政法机构和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二、机构设置
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机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在本乡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乡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7、根据国家计划,制定本乡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8、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藏山南市乃东区颇章乡设5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
1、党群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和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及党内统计等工作。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政务监督等工作。内部可设置人大、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文秘、党内统计、经济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政务信息、政务监督、政务统计、文秘等岗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团委书记和妇联主任。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财经、扶贫开发、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防疫、安全生产等工作。内部可设置经济产业发展、资源管理等岗位。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学技术、优生优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事务、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工作。内部可设置科教文卫、民政、社会服务等岗位。
4、维护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民武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民族宗教、信访调解员等岗位。
5、财政所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财政预算的制定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村居委会财务收支和村财公开事宜。内部可设置预决算、社保、农业、会计、出纳等岗位。
(二)事业机构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颇章乡设4个事业机构(副科级)。
1、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2、农牧服务综合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农牧技术推广、农机、种子推广、科技培训、蔬菜种植、草原管理、畜牧兽医、兽防、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林业和水利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和乡镇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群众教育等工作。
4、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乡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三)派驻政法机构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颇章乡设2个派驻政法机构:
1、公安派出所(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派出所辖区内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行使治安行政权,治安管理处罚权、治安案件调查权;执行社会监督,履行监督考察权,治安行政强制权,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和多层次的裙纸工作;协助侦破及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2、颇章乡人民法院(副科级)
主要职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指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协助本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本院参与执行案件,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人民法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审判职权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地方经济事务和其他与审判无关的事务;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应当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民法庭除在法庭所在地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外,还根据院里安排在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域巡回审判点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1,571.45万元,支出总计1,571.4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76.31万元 174.9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571.4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无,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6.3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571.4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4.9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年末结转结余无。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57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1.45万元,占10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57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55万元,占85%;项目支出230.91万元,占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71.45万元,支出1,571.4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6.3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支出增加174.9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无。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4.9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1.82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9万元,占8.4%;住房保障(类)支出89.74万元,占5.7%;(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5.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5.0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无。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无。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7万元,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2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所需费用年初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占0%。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保险支出及公车油卡充值。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相等。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少3.2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所需费用年初预算减少。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157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颇章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45.0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