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东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年3月18日
目录
第一部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牵头负责全区“放管服”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及其便民化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审批事项有关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流程优化,探索并组织实施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公布办件结果。
(三)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区政务服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等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五)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实时监督、预警和纠正违规审批服务行为;负责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
(六)负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的投诉举报
(七)负责全区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目录和清单的编制、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和流程再造。
(八)组织实施全区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大数据便民应用工作。
(九)贯彻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贯彻执行自治区、市相关决策部署,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合整合工作的重大问题,配合完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合,负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制度,协同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共享市公共资源相关机构人才、信息、技术、场地等资源。监督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制定、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配套管理制度;协同区财政优化政府采购环节,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0个机构、0个处(详细到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总收入2,5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50.0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0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安排0.00万元,事业收入安排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0.0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0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总支出2,5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250.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5万元,占100%。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5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5万元,占88%;项目支出30万元,占12%。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0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50.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0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上升3万元,上升1.36%。主要是人员每年正常晋升,工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05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万元,占10.58%;卫生健康支出12.37万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占7.9%。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0.0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上升3万元,上升1.36%。主要是人员每年正常晋升,工资增资。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8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误餐补助、值班补助等)。
公用经费11.2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我部门2024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3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1个,资金250.0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250.05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1个,分别是(项目名称:工资性支出,资金208.8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资金143.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资金23.2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金11.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1.16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1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7.61万元;政务服务工作经费,资金30.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