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概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机编发[2012]23号)和中共山南地委山南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山南地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山委[2012]89号)精神,将昌珠镇机关、派驻政法机构和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机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在本镇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7、根据国家计划,制定本镇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8、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设5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
1、党群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和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及党内统计等工作。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政务监督等工作。内部可设置人大、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文秘、党内统计、经济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政务信息、政务监督、政务统计、文秘等岗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团委书记和妇联主任。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财经、扶贫开发、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防疫、安全生产等工作。内部可设置经济产业发展、资源管理等岗位。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学技术、优生优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事务、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工作。内部可设置科教文卫、民政、社会服务等岗位。
维护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民武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民族宗教、寺庙管理、安置帮教、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维护稳定相关工作。内部可设置人民武装、综合治理、民族宗教、信访调解员等岗位。
财政所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算的制定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村居委会财务收支和村财公开事宜。内部可设置预决算、社保、农业、会计、出纳等岗位。
(二)事业机构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设4个事业机构(副科级)。
1、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2、农牧服务综合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乡镇农牧技术推广、农机、种子推广、科技培训、蔬菜种植、草原管理、畜牧兽医、兽防、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林业和水利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和乡镇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群众教育等工作。
4、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派驻政法机构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设2个派驻政法机构:
1、公安派出所(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派出所辖区内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行使治安行政权,治安管理处罚权、治安案件调查权;执行社会监督,履行监督考察权,治安行政强制权,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和多层次的裙纸工作;协助侦破及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2、司法所(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承担本辖区匍匐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当好法律顾问,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协办的法律援助工作。
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实行由派出部门和镇双重管理的管理体制,以派出部门管理为主。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晋升、交流和考核等,派出部门要充分听取镇的意见建议。
附则
1.本规定由乃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乃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乃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昌珠镇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
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单位: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856.6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1.12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9.34 | |
九、其他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00.27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34.5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十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856.68 | 本年支出合计 | 1,875.24 |
上年结转结余 | 18.56 | 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1,875.24 | 支出总计 | 1,875.24 |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21年预算数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461.12 | 1283.23 | 177.88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 1,454.12 | 1,283.23 | 170.88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454.12 | 1,283.23 | 170.88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9.34 | 179.3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179.34 | 179.3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0.27 | 100.2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00.27 | 100.2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6.31 | 86.31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96 | 13.96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0.00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0.00 | 0.00 | 0.00 | |
2140106 | 公路养护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4.51 | 134.51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4.51 | 134.51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4.51 | 134.51 | 0.00 | |
合计
| 1,875.24 | 1,697.35 | 177.88 |
备注:本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示到项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 2023年基本支出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
148001 | 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机关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610.33 | 1,597.02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30.45 | 230.4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00.26 | 800.26 | |||
30103 | 奖金 | 77.94 | 77.94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79.34 | 179.34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6.31 | 86.31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3.96 | 13.96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7.54 | 3.23 | 4.31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34.51 | 134.51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0.02 | 71.02 | 9.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7.49 | 57.49 | |||
30201 | 办公费 | 8.00 | 8.00 | |||
30202 | 印刷费 | 8.00 | 8.00 | |||
30206 | 电费 | 14.00 | 14.00 | |||
30205 | 水费 | 2.00 | 2.00 | |||
30207 | 邮电费 | 2.00 | 2.00 | |||
30211 | 差旅费 | 1.00 | 0 | 1.00 | ||
30226 | 劳务费 | 5.00 | 0 | 5.00 | ||
30216 | 培训费 | 1.50 | 0 | 1.50 | ||
30213 | 维护费 | 2.99 | 0 | 2.9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0 | 8.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 | 0 | 5.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53 | 20.53 | 9.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0.26 | 10.26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9.27 | 10.27 | 9.00 | ||
合计 | 1697.35 | 1,617.55 | 79.80 |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2年预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5 | 15 | 15 | 8 | 8.00 | 8.00 |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单位代码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注:本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此本表无数据。
表6: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856.68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461.12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39 | (二)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 | 179.34 |
三、事业收入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100.27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34.51 | |
五、其他收入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防支出 | 0.39 | |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 |||
(七)农林水支出 | |||
(八)交通运输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857.07 | 本年支出合计 | 1875.6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上年结转 | 18.56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1,875.63 | 支出总计 | 1,875.63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部门/单位: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 | 合计 | 本年收入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148 | 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 | 1,875.63 | 1,875.63 | 1,856.68 | 0.39 | |||
148001 | 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机关 | 1,593.23 | 1,875.63 | 1856.68 | 0.39 |
表7
表8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部门名称: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148001 | 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机关 | 1,875.63 | 1697.35 | 178.2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1.12 | 1283.23 | 177.88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454.12 | 1283.23 | 170.88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454.12 | 1283.23 | 170.88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9.34 | 179.3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79.34 | 179.3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9.34 | 179.3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0.27 | 100.2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00.27 | 100.2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6.31 | 86.31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96 | 13.96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
2140104 | 公路建设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4.51 | 134.5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4.51 | 134.5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4.51 | 134.51 | ||||
22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39 | 0.39 | ||||
22301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0.39 | 0.39 | ||||
2230105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 0.39 | 0.39 |
第三部分
乃东区昌珠镇2023年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5.24万元。其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1.12万元,上年结转18.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12万元,占总预算的77.9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79.34万元,占总预算的9.56%;卫生健康支出100.27万元,占总预算的5.37%;住房保障支出134.51万元,占总预算的7.17%。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为1,87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35万元,占比90.51%;项目支出177.88万元,占比9.49%。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6.68万元,比2022年1570.99万元增加285.69万元,增加1.18%。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1461.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乡干部职工全年工资、单位公用经费、乡镇食堂补助、包干路费以及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1242.0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拨)0.02万元、昌珠广场停车场摊位规范化建设资金1.02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建设(04)2023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预算数为179.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金。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预算数为100.27万元,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13.96万元,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和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预算数为134.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5.24。
其中:
人员经费161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45万元、津贴补贴800.26万元、奖金7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4万元,住房公积金134.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02万元。
公用经费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电费14万元、水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维护费2.99万元。
六、2023年昌珠镇“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乃东区昌珠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7万。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8万元。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乃东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乃东区昌珠镇人民政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资本性支出,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逦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