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6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统计等工作。
(三)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相关特殊保障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全区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经费管理及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兑现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全区烈士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各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指导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山南市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设内设机构。
(二)山南市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3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547.3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共2547.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4.69万元,占11.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2.64万元,占88.04%。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254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1万元,占14.64%;项目支出2219.42万元,占85.36%。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7.3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242.64万元、上年结转304.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2.6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服务对象人数增加,优抚补助标准提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7.85万元,占97.27%;卫生健康支出43.47万元,占1.71%;住房保障支出26.01万元,占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34.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73万元,提升19.79%。主要原因是局干部工资增长,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2023年预算数为273.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1.65万元,减少15.89%。主要原因是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未拨付全年资金,中期将会调整相关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5.5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1万元,提升10.2%。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助标准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义务兵优待(05)2023年预算数为130.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88.68万元,减少40.3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士兵家属优待金与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单独列科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06)2023年预算数为41.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85万元,提升19.57%。主要原因是2023年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人数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退役士兵安置(01)2023年预算数为1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2万元,提升100%。主要原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义务兵单独列科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02)2022年预算数为1336.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52万元,提升1.25%。主要原因军休干部增加、退休金(养老金)标准提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军队转业干部安置(05)2023年预算数为155.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5.18万元,提升100%。主要原因2022年起,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由县区代发退役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257.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4.4万元,提升17.25%。主要原因干部职工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拥军优属(04)2023年预算数为70.0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19万元,提升14%。主要原因2023年减少了优抚对象慰问人数。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16.6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万元,提升7.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干部工资上调,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7.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68万元,增加195%。主要原因是逐月领取退役军人增加,单位需承担其公务员医疗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210)优抚对象医疗(1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1)2023年预算数为19.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7万元,增加885%。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出台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新政策,申请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大幅增加。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26.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65万元,提升1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干部工资上调,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辆。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7.5%。主要是机关职工人数增加,人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军队离退休专用车辆。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乃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3个,资金2547.3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888.13万元,地方资金659.2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8个,分别是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资金1171万;逐月领取退役金,资金103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资金285.5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资金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本级),资金1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15.9万元;家属优待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资金236.92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金,资金10万元。以上资金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6.12%。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
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