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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乃东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06-27 10:20:30 来源:山南市乃东区纪委监委

山南市乃东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64

目录

第一部分乃东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乃东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乃东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乃东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区党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乃东区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区委巡察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区党委、市委以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上级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室(含信息中心事业人员)、案件审理室、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

乃东区委巡察办设巡察办公室和两个巡察组。

第二部分

乃东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乃东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125.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125.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84万元,占100%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12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64万元,占89.9%;项目支出114.2万元,占10.1%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5.8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5.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25.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5.84万元,2022年执行数增加35.25万元,主要原因:工资待遇提高及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导致资金需求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35万元,占74.8%;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占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1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64.48万元,占5.7%;住房保障支出81万元,占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87.35万元,2022年执行数增加52.35万元,提高6.65%。主要是工资待遇提高及减少了维修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2022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下降18.18%。主要是巡察工作经费有剩余。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2022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01万元,2022年执行数增加11.84万元,增长10.96%。主要是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万元,增长13.6%。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及行政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1.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32万元,下降0.62%。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行政人员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1万元,2022年执行数增加8.87万元,增长11%。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例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1.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2.04万元,主要工资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电话费、休假探亲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医疗费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工资性支出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班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维稳补助)。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1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变多。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降低2.9%。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动减少人数。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车辆预算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5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监督执纪用途的车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巡察办专用车辆进行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例如: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资金114.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14.2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分别是(巡察购车经费,资金35万元;2022年未休假补助,资金3.1万元;巡察工作经费,资金30万元;五乡两镇工作经费,资金14万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经费,资金5万元;区纪委委员乡镇专职纪委书记纪委干部27人办案补贴,资金7.1万元;反贪办案经费,资金3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1%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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