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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2026-05-15 12:35:00 来源:乃东区司法局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宗教领域
1 宗教类经营实体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监管。 行政检查 《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第五十九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针对宗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兴办的经营实体,
2 查处利用宗教妨碍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行政处罚, 《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第七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含妨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开发等情形,
3 查处非法宗教出版物相关经营行为。 行政处罚, 《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第六十六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涵盖编辑、销售、传播非法宗教出版物/宣传品等,
4 涉企宗教事务执法协助与监管。 行政检查, 《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第六十一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乡(镇)政府协助县级民宗部门开展执法
5 查处非宗教类企业组织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九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非宗教性质涉企主体
6 查处企业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一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各类涉企经营主体,
7 查处企业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二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参与宗教场所经营的企业,
8 查处企业违规印刷、销售含宗教内容的出版物/用品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八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文化出版、文创销售类企业
9 查处企业擅自举办大型宗教活动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四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组织宗教相关活动的企业
10 查处企业借宗教名义网络敛财、直播带货等经营性违规 行政处罚 《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第十四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涉互联网宗教相关经营企业
民族领域
11 对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七十二条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三十条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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