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乃东区水利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律法规依据 | 主管部门 | 实施层级 |
| 1 | 取水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4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第二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5 | 农村供水工程饮用水卫生许可相关审核 | 行政许可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6 | 对违法取水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7 | 对违反河道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8 | 对违反水土保持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八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9 | 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西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0 | 对违反农村供水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村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二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1 | 对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2 | 对违法采砂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3 | 对违法排污、破坏水资源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4 | 对违法侵占、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一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5 |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6 |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7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8 | 节约用水工作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西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八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19 |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农村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0 | 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1 | 对涉嫌违法的水事行为的行政强制(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2 | 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强制(加处罚款、代履行)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3 | 对违法取水、破坏河道等行为的现场制止与强制整改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4 | 水事纠纷调解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七条、《水事纠纷处理办法》第三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5 | 水利工程质量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6 | 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西藏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7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 | 行政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八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 28 | 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四条 | 乃东区水利局 | 县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