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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藏语委办(编译局)涉企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2026-05-15 11:15:00 来源:乃东区司法局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藏语委办(编译局)涉企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1 社会用字规范检查 行政执法检查 【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用字应当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应当提供双语服务。
乃东区藏语委办(编译局)
县(区)级 乃东区藏语委办(编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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