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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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的公示

2025-10-11 16:11:15 来源: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为进一步加强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二、执法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执法机构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区域

执法证件号码

1

杨月

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民族宗教领域

26030107002

2

次仁卓玛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民族宗教领域

26030107003

3

洛桑央金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民族宗教领域

26030107004

4

米玛更宗

统战部(民宗局)二级主任科员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民族宗教领域

26030126007

5

索朗云旦

统战部(民宗局)四级主任科员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民族宗教领域

26030107001

三、执法权限

执行国家、自治区、山南市有关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行政确认权等。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相关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执法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乃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乃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违法给于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六、执法监督电话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举报投诉电话:0893-7738827。

乃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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