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乃东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主体名称: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
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均经过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会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法机构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区域 | 执法证件号码 |
1 | 巴桑旺堆 | 四级调研员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宅基地执法 | 26030119002 |
2 | 王 明 琼 | 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03 |
3 | 欧珠措姆 | 兽医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牧业执法 | 26030119004 |
4 | 巴 桑 | 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09 |
5 | 普布次仁 | 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10 |
6 | 平措玉珍 | 高级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11 |
7 | 巴桑卓嘎 | 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12 |
8 | 次仁旺姆 | 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13 |
9 | 伍金曲宗 | 助理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14 |
10 | 次仁卓玛 | 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农业执法 | 26030119015 |
11 | 边巴次仁 | 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牧业执法 | 26030119017 |
12 | 次仁央宗 | 二级主任科员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宅基地执法 | 26030119019 |
13 | 杨 尽 川 | 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宅基地执法 | 26030119021 |
14 | 江央旦增 | 农艺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宅基地执法 | 26030119022 |
15 | 央 金 | 兽医师 |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牧业执法 | 26030119023 |
三、行政执法权限
本局在乃东区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权限:
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
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指导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制定和合理布局;
受理、审核、审批农村宅基地申请(会同有关部门);
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
负责农村宅基地的动态巡查和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
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对动物防疫、检疫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对耕地质量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对畜禽养殖、屠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对渔业生产及水产养殖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四、行政执法依据
本局行政执法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政策文件)《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五、行政执法程序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于宅基地违法案件等):
1. 立案;
2. 调查取证;
3.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4.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组织听证;
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
6.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7. 结案、归档。
(二)行政强制程序:
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的程序,包括批准、决定、告知、送达等。
(三)宅基地审批管理具体流程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开。
六、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渠道: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乃东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复议机关请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行政诉讼渠道: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行政执法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或发现农村宅基地等领域违法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 0893-7827220
信函举报地址:山南市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八、其他说明
本公示内容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机构职能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