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乃东区审计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审计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乃东区审计局
二、执法人员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法机构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证号 | 执法区域 |
1 | 何亚萍 | 副局长 | 乃东区审计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 26030126005 | 区本级 |
2 | 斯郎措姆 | 一级主任科员 | 乃东区审计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 26030126003 | 区本级 |
3 | 张淑惠 | 二级主任科员 | 乃东区审计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 26030126006 | 区本级 |
三、执法权限
执行国家、自治区、山南市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四、执法依据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相关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执法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乃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乃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违法给于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六、执法监督电话
乃东区审计局举报投诉电话:0893-7902234。
乃东区审计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