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市监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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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法机构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证件号码 |
执法区域 |
执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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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强民 |
局长 |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26030130003 |
市场监管领域 |
乃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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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瓦欧珠 |
副局长 |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26030130001 |
市场监管领域 |
乃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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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敏 |
副局长 |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26030130002 |
市场监管领域 |
乃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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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米加措 |
副局长 |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26030130004 |
市场监管领域 |
乃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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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刘瑞 |
所长 |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26030130005 |
市场监管领域 |
乃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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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布次仁 |
副所长 |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26030130006 |
市场监管领域 |
乃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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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次仁白珍 |
二级主任科员 |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26030130007 |
市场监管领域 |
乃东区 |
三、执法权限
执行国家、自治区、山南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消费维权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奖励权等。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相关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执法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乃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乃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违法给于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六、执法监督电话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0893-7827270。
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