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 自然保护地矿业权梳理任务以及退出整改任务未完成。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乃东区事权范围内存在4家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未完成退出。 |
整改目标 | 完成涉及乃东区自然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的梳理并退出。 |
整改措施 | 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区自然资源厅、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护地内矿业权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厅,对涉及我区的4宗矿业权开展全面梳理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原则,按照自治区“一矿一册”退出方案,积极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对我区3宗金属探矿权和1宗金属采矿权开展矿业权退出工作,确保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 乃东区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李欣 |
联系电话 | 0893-7826273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全面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区自然资源厅、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护地内矿业权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厅,对涉及我区的4宗矿业权开展全面梳理工作,梳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2、全面配合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相关要求,涉及乃东区事权范围内保护地内矿业权已全部退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