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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3-04-14 18:01:57 来源:藏源发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严重滞后

核查情况

乃东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承接原农业农村局草原相关职能,经核查未开展乃东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整改目标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乃东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和面积;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乃东区基本草原划定相关工作,协助配合山南市构建全市基本草原数据库;三是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发布区人民政府基本草原划定公告;四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严格按照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日常基本草原监督管理。

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乃东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

索朗平措

联系电话

0893-7823325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根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西藏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和工作安排,2022年8月我区协同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开展了乃东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区林草局对乃东区基本划定成果进行仔细查验和审核。经审查,我区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满足工作程序要求,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同意基本草原划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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