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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6)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3-03-29 17:07:3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分局


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宽松软”,违法违规建设禁而不绝。2018年以来,自治区对56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查处,但由于后期监管跟不上,仍有部分项目违规生产建设。拉萨市西藏君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恒峰钢化玻璃厂因未批先建等问题,先后于2018年、2021年受到行政处罚,但违法行为一直持续到督察进驻前夕,当地相关部门才紧急责令企业整改。

核查情况

该公司项目位于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洞嘎社区,占地面积32.09亩,总投资500万元,法人彭昌学。2019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建材、铝合金加工及批发,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普通成品玻璃经过切割、磨边、加热等程序制成钢化玻璃后进行销售,年产量5万平方。未办理环评手续属“未批先建”。

整改目标

限时完成“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1.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责令乃东区昌珠镇恒峰钢化玻璃厂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行政处罚。督促企业抓紧办理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内选址的核准意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时深入企业检查,手续未办理之前企业不得生产。

2.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建设项目(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

乃东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

索朗平措

联系电话

0893 782 3325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乃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实地,现场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任务,2022年6月7日,昌珠镇人民政府分别对社区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2.2022年6月15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相关部门积极督促企业办理项目在雅砻河风景名胜区内选址的核准意见和环评审批手续。2022年6月20日办理完成了核准意见,2023年7月22日办理完成了环评审批手续,2023年3月28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2022年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分局全面清查乃东区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办理情况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方式,对辖区内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进行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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