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民法典 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号)通知精神,乃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民政部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作出了调整:一是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二是调整了离婚登记程序,设立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的实施,有助于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民法典》实施以来,乃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同时加强《民法典》的宣传,让前来办证的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目前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