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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2020-07-24 16:41:59 来源:乃东区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藏商发建字{2017}37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健全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为全区农牧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农牧民产品销售服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践行巨大发展理念,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 导向,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加快电商务平台建设和全区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不断提 升全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助推区域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按照“互联网+特色 产品”的模式,打造乃东区特色电商平台,争创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上行”基础,培养电商市场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营造电商发展新环境,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鼓励本地企业、合作社、旅游行业等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整合利用、引进建设仓储物流及配套体系,提升我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能级,加快全区服务业提质增效。

三、资金来源

(一)中央、自治区、市在农村电子商务相关项目方面的专项补助资金。

(三)根据地方财政配套相关要求,由区人民政府安排 的项目配套资金。

四、支持原则

扶持补助资金的安排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一)培育龙头、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鼓励创新;

(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公开申请、规范操作、专 款专用、科学监管。

五、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包括: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三种方 式。

六、扶持范围

(一)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扶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区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区乡村三级仓储物流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开发等,能够为乃东区电子商务产业提供支撑服务的平台建设。对承担平台建设的企业或投资机构,经认定后对企业进行适当补贴。

对物流快递企业,采用奖补或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在区域内建设通村物流体系进行补贴。根据每月物流配送包裹数量、配送线路距离、配送次数等进行确定。通过区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统一集散分拨,通过共同配送的形式进行通村物流配送。需按要求将包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至各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二)支持本地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

对于以产业集群、商品市场、大宗商品、公共物流配送等实体为依托,新建乃东区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 网上信息发布、在线销售和结算,充分了解市场,帮助农户,企业,景区等增收,实现精细化生产和运营,提升能力,实现精准营销。

(三)推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对经审核入驻乃东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子商务企业,由乃东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客户接待室和培训场地;

对入驻乃东区电子商务物流集配中心的物流快递企业,由乃东区电子商务物流集配中心免费提供仓储场地、办公场 地。

(四)支持个体户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对在县域内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个体户,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年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 按销售额由高到低对前十名分别给予奖励。

(五)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对列入区级电子商务发展计划的农村网络平台,给予网络平台补贴。对列入区级电子商务发展实施计划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县域电子商务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按相关程序经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贴 (对已建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不再重复享受)。

对乃东区商务局同意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商务部门组织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的展会、培训、考察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按所产生交通、食宿、展位等费用(以合法票据为准)按相应政策给予补贴。

(六)营造宽松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个人电子商务企业投资在区内注册而取得的投资收益所得,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免征企 业所得税。二是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电子商务企 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予 以减免企业所得税。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按规 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融资支持。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用,创新开发适合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增加 有效信贷投放。运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探索新的融资方式,支持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 押等多种形式融资,扩大贷款抵押质押品范围。将符合条件 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支持范 围。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功能,加大对农村及 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的授信及贷款支持。

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充分考虑乃东区境内对于电子商务发展人才需求现状,专注于切实提升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电子商务创业能力与就业能力,通过课堂传授、平台操作、实训分享,系统、高效地培养优秀电子商务人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乃东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 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子商务相关管理 办法、评选标准和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的 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乃东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套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 督促检查和考核奖励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协调政府财政资金每年支取一笔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补助,培训、 融资以及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由乃东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扶持政策资金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兑现方案报县政府 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将专项资金拨付给各主管 部门予以兑现。

(三)配套资源要素扶持举措。对于电子商务交易额达 一定额度,且以销售乃东本地产品为主的电商企业,在金融、 土地、人才、税收、收费、促进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 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 大意义的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确保企业生根和 项目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 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 人物,提升示范效益,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乃东区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本实施意见由乃东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

乃东区商务局(电商办)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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