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乃东区市监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药械质量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区人民医院、零售药店,重点对药械购进的索证索票,供货商相关资质,贮存、环境及设施设备运转情况,药品购销存记录、拆零记录,零售药店是否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进店顾客戴口罩、扫码、测体温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求把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合理用药、用械及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联系起来,按照法定义务和责任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向医务人员和求医群众发放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众十大用药提示》等宣传资料和购物袋、帽子、雨伞等宣传物品,要求各药械使用经营单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经检查,辖区乡镇卫生院、区人民医院、零售药店药械进货台账记录齐全,过期药品及时下架,能较好的落实药械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但部分乡镇卫生院仍然存在药房药品储存温湿度控制不当,记录不全面等现象,检查人员责令立即整改。此次共检查8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发放宣传资料200册,宣传物品150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