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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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472
文号: 乃卫健发〔2026〕14号
发布机构: 乃东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6-06-08 04:04

乃东区卫健委关于印发乃东区村医从业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时间: 2026-06-0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卫生服务中心、藏医院:

为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乃东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村医”)执业行为,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乃东区卫健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完善《乃东区村医从业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乃东区村医从业管理办法(修订)

乃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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