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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乃东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11-28 04:12

乃东城区还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1-28

为规范乃东城区还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提升居住品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乃东区出台《乃东城区还迁安置小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乃东城区还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两项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适用范围

(一)出台背景

当前乃东城区5个还迁安置小区(江萨小区、格巴小区、雅达幸福小区、贡康小区、雪巴小区)存在管理主体缺失、居民物业意识薄弱、收费困难、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环境品质偏低、安全保障不足,亟需通过制度化、系统化政策破解治理难题,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推动城市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二)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上述5个已建成安置小区,以及后续城市规划区内政府主导新建的安置小区;小区配套沿街经营性商业用房(金包银部分)的物业管理,由所辖社区另行制定规约。

二、核心管理机制与主体职责

(一)管理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遵循“政府指导、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社区治理相结合”原则,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

(二)主管部门职责

区住建局: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建立信用档案、组织培训,将服务质量纳入年度考核并与物业费补贴挂钩。

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物业管理、指导成立业委会/物管会、调解纠纷、组织环境整治与文化活动,每季度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自然资源、公安、财政、消防等部门:分别负责违建查处、治安维护、资金保障、消防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

(三)管理主体运作

暂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其中业主代表占比不低于50%

长期目标为完成业主委员会选举组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具备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组建自治物业管理团队,明确各方职责与工作流程。

三、物业管理核心内容

(一)日常管理与服务

设施维护:定期巡查房屋建筑、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建立维护档案,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特种设备,紧急情况可直接申请专项维修资金。

环境与绿化:公共区域保洁实行“一扫二拖三消毒”,垃圾日产日清;绿地养护常态化,确保景观完好。

信息公示:小区显著位置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等信息,物业费每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每半年公示。

(二)安全管理

治安防范:实行24小时值班,对进出人员、车辆登记管理,安装维护监控系统,实现小区监控全覆盖。

消防安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配备持证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纳入统一管理。

应急处置:制定防汛、防火、地震等应急预案,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社区服务

纠纷调解:3个工作日内回应居民诉求,15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文化建设:组织邻里节、文体活动,促进民族团结与社区和谐。

政策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与小区规约,引导业主遵守公共秩序。

四、资金管理与收费政策

(一)物业费标准与缴纳

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参照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一星级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业主按年度缴纳。

房屋转让时,原业主需结清欠缴物业费,逾期未缴的将被催告,催告后15日仍未缴纳的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

(二)政府补贴政策

乃东区政府按小区总建筑面积×0.5/㎡・月的标准补贴物业费,2026年起纳入区政府预算,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补贴资金根据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兑现。

(三)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需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共用部位、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改造,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30%时需组织续筹。

紧急情况(如屋面渗漏、电梯故障等)可经社区居委会确认并报区住建局备案后,直接申请使用,事后公示费用明细。

(四)公共收益管理

小区停车位、广告牌等共用部位经营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改善公共设施,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半年公示使用情况。

五、业主权利与义务

(一)业主权利

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参与小区重大事项表决,查询物业费、专项维修资金等收支情况;

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义务

遵守管理规约,爱护共用设施,按时缴纳物业费、专项维修资金;

禁止损坏承重结构、违法搭建、高空抛物、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配合物业开展设施维修、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提升行动实施步骤与保障

(一)实施步骤

前期准备阶段(2025820日—1020日):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小区调研,核实基础数据,细化实施方案。

推进实施阶段(20251021日—2026831日):完成基础设施提升(围墙、门禁、监控等)、专项整治(私搭乱建、消防通道占用等)、业委会选举、物业公司招标入驻,落实日常管理服务。

(二)保障措施

部门协同:住建、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抓好职责落实。

考核评价:制定专门考核办法,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方式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评先评优挂钩。

阳光运作:服务标准、收费明细、工作成效全程公开,接受居民监督,鼓励业主参与小区管理。

七、政策核心亮点

党建引领+多方协同: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共治格局,明确各部门、主体职责,形成治理合力。

民生导向+精准保障:针对还迁居民习惯特点,实行低收费标准+政府补贴,破解缴费难问题;聚焦设施、安全、环境等核心需求,制定标准化服务内容。

制度闭环+应急兜底:明确从日常管理、资金使用到监督考核的全流程规则,紧急情况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简化流程,保障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既通过《实施细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又通过《实施方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兼顾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本政策由乃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将为乃东城区还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供明确遵循,切实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与社区治理水平。

乃东城区综合治理十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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