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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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33
文号: 乃政发〔2025〕95号
发布机构: 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外侨办)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社会服务
发文日期: 2025-10-24 04:42

关于印发《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 汽车消费满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5-10-24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汽车消费满减活动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5626

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汽车消费满减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消费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目标任务,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助力消费者实现品质消费,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全力打好恢复扩大消费攻坚战,促进乃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主承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山南市商务局

(二)主办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乃东区商务局

二、活动主题

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汽车消费满减活动

三、活动对象

活动期间定位在山南市的个人消费者(包括外来山南人员)。

四、活动时间

2025年6月26日至7月30日(或活动资金用完)

、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共投入资金100万元,从乃东区商务局全年促消费活动资金中列支。同时,鼓励企业主动通过降价让利方式投入社会资金,社会资金不计入活动总资金。

六、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对于符合条件的购买新车(不含皮卡及各类货车)的个人消费者,以裸车价为基准价,按照以下标准享受满减补贴:

(一)燃油车补贴标准: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5个档值:

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8000元;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0元;

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2000元;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4000元;

20万元(含)及以上补贴16000元。

(二)新能源车补贴标准: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5个档值:

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9000元;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1000元;

10万元(含)以上15万(不含)元以上补贴13000;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0;

20万元(含)及以上补贴17000。

为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对农牧民购买新车,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补贴。

七、活动形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到活动商家购买新车的,与商家达成交易后,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支付全额购车款项,开具购车发票,缴纳税款,完成保险缴纳等(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协作单位一次性将补贴资金支付给消费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主题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先购先得,资金用完即止。

八、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索朗平措区委副书记、区长

长:    区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罗布扎西区商务局局长

区政府办主任

边巴参曲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西区公安局政委

   区财政局局长

     区审计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扎西次仁区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罗布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负责活动总体统筹协调工作,起草综合材料,落实会议安排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政府办负责相关文字材料审核,协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等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组织协调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4.区公安局负责对活动中涉及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办;

5.区财政局负责促消费活动资金拨付工作;

6.区审计局负责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7.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参加活动的促销企业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管,预防哄抬物价、协调解决活动期间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8.区统计局负责统计活动具体销售额,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9.区税务局负责对活动商家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管;

九、注意事项

(一)补贴资金不可用于换现或找零、预充值,退换货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予以退还,补贴金额退回活动资金池。

(二)活动商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坚决杜绝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活动商家必须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四)坚决杜绝商家和消费者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交易、刷单、拆单、套现、欺诈、远程交易违法行;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或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信息;严禁活动商户变相加价、以次充好骗取补贴,提前收集消费者资料挤占名额、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如果要求企业套取补贴,将列入政府促消费补贴黑名单,同步追究相关责任;如因活动商户未细读活动规则,对消费者未做好活动规则解释工作,而造成消费者投诉,以及对活动开展产生负面影响,由活动商户自行承担责任。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方案提到的内容),一经查实,由活动商家承担全部责任,退回本活动已享受的全部补贴资金并赔偿消费者损失,2年内不得参与乃东区同类型促消费活动,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主办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承办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网信乃东”微信公众号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十、咨询与监督

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倡导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欢迎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发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商户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通过乃东区商务局电话0893-7824146咨询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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