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 汽车消费满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汽车消费满减活动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汽车消费满减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消费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目标任务,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助力消费者实现品质消费,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全力打好恢复扩大消费攻坚战,促进乃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承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山南市商务局
(二)主办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乃东区商务局
二、活动主题
乃东区“惠享乃东·焕新出行”汽车消费满减活动
三、活动对象
活动期间定位在山南市的个人消费者(包括外来山南人员)。
四、活动时间
2025年6月26日至7月30日(或活动资金用完)
五、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共投入资金100万元,从乃东区商务局全年促消费活动资金中列支。同时,鼓励企业主动通过降价让利方式投入社会资金,社会资金不计入活动总资金。
六、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对于符合条件的购买新车(不含皮卡及各类货车)的个人消费者,以裸车价为基准价,按照以下标准享受满减补贴:
(一)燃油车补贴标准: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5个档值:
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8000元;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0元;
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2000元;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4000元;
20万元(含)及以上补贴16000元。
(二)新能源车补贴标准: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5个档值:
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9000元;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1000元;
10万元(含)以上15万(不含)元以上补贴13000;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5000;
20万元(含)及以上补贴17000。
为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对农牧民购买新车,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补贴。
七、活动形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到活动商家购买新车的,与商家达成交易后,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支付全额购车款项,开具购车发票,缴纳税款,完成保险缴纳等(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协作单位一次性将补贴资金支付给消费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主题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先购先得,资金用完即止。
八、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索朗平措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袁 宁 区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刘 翰 卿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罗布扎西 区商务局局长
邬 兴 杰 区政府办主任
边巴参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扎 西 区公安局政委
郑 佳 区财政局局长
孔 斌 区审计局局长
高 强 民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次 珍 区统计局局长
扎西次仁 区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罗布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负责活动总体统筹协调工作,起草综合材料,落实会议安排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政府办负责相关文字材料审核,协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等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组织协调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4.区公安局负责对活动中涉及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办;
5.区财政局负责促消费活动资金拨付工作;
6.区审计局负责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7.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参加活动的促销企业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管,预防哄抬物价、协调解决活动期间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8.区统计局负责统计活动具体销售额,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9.区税务局负责对活动商家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管;
九、注意事项
(一)补贴资金不可用于换现或找零、预充值,退换货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予以退还,补贴金额退回活动资金池。
(二)活动商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坚决杜绝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活动商家必须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四)坚决杜绝商家和消费者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交易、刷单、拆单、套现、欺诈、远程交易等违法行;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或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信息;严禁活动商户变相加价、以次充好骗取补贴,提前收集消费者资料挤占名额、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如果要求企业套取补贴,将列入政府促消费补贴黑名单,同步追究相关责任;如因活动商户未细读活动规则,对消费者未做好活动规则解释工作,而造成消费者投诉,以及对活动开展产生负面影响,由活动商户自行承担责任。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方案提到的内容),一经查实,由活动商家承担全部责任,退回本活动已享受的全部补贴资金并赔偿消费者损失,2年内不得参与乃东区同类型促消费活动,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主办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承办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网信乃东”微信公众号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十、咨询与监督
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倡导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欢迎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发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商户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通过乃东区商务局电话0893-7824146咨询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