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南市乃东区城市规划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规范乃东区城市规划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由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山南市乃东区城市规划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10月20日和2017年5月4日,经一届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和一届市委第23次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山南市乃东区城市规划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为有效规范乃东区城市规划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西截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乃东区城市规划区泽当、乃东、结莎、昌珠、郭沙、赞堂6个居委会内,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寺庙、村组集体及个人。
(二)补偿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签约奖励、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
二、土地补偿原则及标准
(一)补偿原则
1.被征收土地的地类按照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认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地类、用途的,仍按原地类补偿。
2.政府统一划拨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土地一律不子补偿。
3.违法用地一律不予补偿。
(二)补偿标准
l.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见表一)。
乃东区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及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表一)
土地性质 | 补偿项目 | 临近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元/亩) | 补偿倍数 | 补偿费用(元/亩) | 总费用(元/亩) |
耕地 | 土地补偿 | 4500 | 10 | 45000 | 13000 |
安置补助 | 20 | 90000 | |||
林地 | 土地补偿 | 4500 | 7 | 31500 | 49500 |
安置补助 | 4 | 18000 | |||
经济林 | 土地补偿 | 4500 | 8 | 36000 | 54000 |
安置补助 | . 4 | 18000 | |||
人工草场 | 土地补偿 | 4500 | 10 | 45000 | 63000 |
安置补助 | 4 | 18000 | |||
天然牧草地 | 土地补偿 | 4500 | 5 | 22500 | 40500 |
安置补助 | 4 | 18000 | |||
公共设施及农村住宅等建使用地 | 土地补偿 | 4500 | 6 | 27000 | 27000 |
未利用地 | 土地补偿 | 4500 | 2 | 9000 | 9000 |
注:不含征地所产生的相关规费。
乙
2.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划拨土地。除由政府统一划拨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土地外的划拨用地,补偿标准见表一。
(2)出让土地。按乃东区城市规划区现行基准地价分四个等级执行(见表二)。
乃东区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二)
土地级别 | 主要分布的范围 | 级内主要街道 |
一级 | 西北至:格桑路与三湘大道交汇处 西南至:三湘大道与英雄路交接处 东北至:乃东路与贡布路西段路交汇处 东南至:乃东路与英雄路交汇处 | 乃东路 湖南路 格桑路 贡布路 萨热路 |
二级 | 西北至:安徽大道与泽当大道交汇处 西南至:安徽大道与第二高级中学西南角交汇处 东北至:贡布路北侧(泽当居委会汽车修理厂) 东南至:乃东路与乃东桥交汇处 | 香曲西路 英雄路
湖北大道 格桑路
湖南路 萨热路 |
三级 | 西北至:安徽大道与泽当大道交汇处 西南至:泽琼公路西南山脚 东北至:贡布路北侧与泽当大道交汇处 东南至:乃东路与一高交汇处 | 乃东路 英雄路 香曲西路 三湘大道 湖南路 贡布路 民族路 |
四级 | 定级范围除了一、二、三级以外的土地 | 安徽大道 贡布路 民族路 |
3.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用按临近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4500元/亩计算。
三、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原则及标准
(一)征收补偿原则
l.坚持依法征收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2.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3.抢建、抢修、抢种的建(构)筑物和林木一律不予补偿。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寺庙、村组集体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见表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见表五、表六),部队建(构)筑物征收补偿由项目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乃东区城市规划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表三)
结构 | 单位 | 房屋结构主要特征 | 单价(含装修补偿) |
框架 | 元/㎡ | 房屋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 2000 |
砖混 | 元/㎡ | 房屋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 | 1600 |
石木 | 元/㎡ | 房屋主体结构为石木结构 | 1200 |
土木 | 元/㎡ | 房屋主体结构为土木结构 | 800 |
(三)个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被征收的房屋补偿,根据结构分为框架、砖混、石木、土木四种类型,并按房屋主体承重、屋面、装修、设施等情况分为三个等级,补偿标准(见表四)。
乃东区城市规划区个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表四)
名称 | 结构 | 单位 | 等级 | 房屋结构主要特征 | 单价 | |
正房 | 框架 | 元/㎡ | 一等 | 七度抗震以上,全钢筋框架结构,中/藏式高档装饰;外墙石材或瓷砖面层,层面和墙面保温,屋面卷材防水;水、电、卫、浴设备齐全,满足使用标准 | 2800 | |
元/㎡ | 二等 | 钢筋混泥土梁柱承重结构,钢筋混泥土基础,预制板楼层面,中/藏式装饰较好;外墙石材或瓷砖或涂料面层,层面保温卷材防水;水、电、卫、浴设备齐全,满足使用标准 | 2500 | |||
元/㎡ | 三等 | 钢筋混泥土梁柱承重结构,钢筋混泥土基础,土木楼层面,中/藏式装饰一般;外墙瓷砖或涂料面层,层面保温卷材防水 | 2200 | |||
| 元/㎡ | 一等 | 七度抗震以上,全砖混结构,中/藏式高档装饰;外墙石材或瓷砖面层,层面和墙面保温,屋面卷材防水;水、电、卫、浴设备齐全,满足使用标准衷 | 2600 | ||
| 二等 | 全砖混结构,楼屋面现浇,预制板,中/藏式装饰较好;外墙瓷砖或涂料面层,层面保温卷材防水;水、电、卫、浴设备齐全,满足使用标准 | 2300 | |||
元/㎡ | 三等 | 砖混结构或砖结构,楼屋面土木结构,有装饰,外墙涂料或勾缝面层 | 2000 | |||
| 元/㎡ | 一等 | 精加工花岗岩块石墙体,楼屋面现浇,预制板结构,具有上下圈梁,中/藏式高档装饰,外墙石材面层,屋面卷材防水;水、电、卫、齐全,满足使用标准 | 2500 | ||
元/㎡ | 二等 | 粗加工花岗岩块石墙体,藏式土木层面,中/藏式装饰较好,外墙勾缝或涂料面层,屋面卷材防水;水、电、卫、齐全,满足使用标准 | 2200 | |||
无/㎡ | 三等 | 自然块石.片石墙体,楼屋面土木结构,有装饰,外墙勾缝或涂料面层 | 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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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等 | 土坯墙体结构,有上下圈梁,梁,柱,檩条采用方木并且油漆/彩绘,木板+黏土楼层面,中/藏式高档装饰,满足使用标准 | 1800 | ||
元/㎡ | 二等 | 土坯墙体结构,梁,柱采用方木油漆/彩绘,檩条采用原木,木板+黏土楼层面,中/藏式装饰较好,满足使用标准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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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坯墙体结构,梁,柱采用方木,檩条采用原木,树枝+黏土楼层面,有装饰,能使用 | 1200 | |||
2.地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见表五)。
乃东区城市规划区地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表五)
名称 | 结构 | 单位 | 结构主要特征 | 单价 |
围墙 | 砖墙 | 元/m | 钢砼框架结构,石材/瓷砖/涂料面层,实心或透视不锈钢/其他金属栏杆,藏式/中式帽 | 600 |
砖砼结构,石材/瓷砖/涂科面层,实心或透视不锈钢/其他金属栏杆,藏式/中式帽 | 400 | |||
石墙 | 元/m | 粗加工块石墙体,块石或片石基础,瓷砖/涂料面层,实心或透视不锈钢/其他金属栏杆,藏式/中式帽 | 200 | |
自然块石基础及墙体,勾缝面层,实心或透视金属栏杆,藏式/中式帽 | 150 | |||
土墙 | 元/m | 土坯墙体,块石/片石基础,高度3.0米以上,抹灰/涂料面层,藏式/中式帽 | 300 | |
土坯墙体,块石/片石基怼,高度3.0米以下,藏式/中式帽 | 150 |
温室大棚(合青苗补助) | 一等 | 元/㎡ | 钢砼或砖混结构,PC板,设备齐全能使用 | 170 |
二等 | 元/㎡ | 砖/石/土坯结构.塑料布屋面,设备齐全能使用 | 70 | |
三等 | 元/㎡ | 钢管/竹木支架,塑料布屋面,设备齐全能使用 | 50 | |
大门 | 框架 | 元/座 | 全砖混结构,中/藏式门头 装饰,石材或瓷砖面层 | 15000 |
砖混 | 元/座 | 全砖混结构,中/藏式门头装饰,石材或瓷砖面层 | 5000 | |
石木 | 元/座 | 粗加工块石结构,中/藏式门头装饰,瓷砖/涂料/勾缝面层 | 2000 | |
土木 | 元/座 | 土坯结构,块石基础,中/藏式门头装饰 | 1200 | |
简易房(厨房、车库、仓库、厕所等 | 砖混 | 元/㎡ | 砖混结构,木结构/钢管屋架,铁皮/彩钢瓦/石棉瓦简易屋面,涂料/水泥砂浆面层 | 8OO |
石木 | 元/㎡ | 石木结构,木结构/钢管屋架,铁皮/彩钢瓦/石棉瓦/黏土简易屋面 | 500 | |
土木 | 元/㎡ | 土木结构,木结构/钢管屋架,铁皮/彩钢瓦 /石棉瓦/黏土简易屋面 | 400 | |
铁皮房 | 元/㎡ | 木柱支撑,人工板或铁皮封堵,铁皮屋面 | 300 | |
活动板房 | 元/㎡ | 无支撑结构,全夹层活动板房 | 400 | |
护栏 | 石材 | 元/m | 加工大理石、花岗岩材质 | 600 |
不锈钢 | 元/m | 不锈钢管材 | 300 | |
普通钢管 | 元/m | 简易焊接普通管材 | 150 | |
院内硬化 | 元/㎡ | 混凝土,粗加工毛片石结构 | 130 | |
元/㎡ | 精加工石材结构,光面大理石.花岗岩板 | 240 | ||
水池 | 元/㎡ | 砼/砖/石结构,瓷砖/抹灰面层、设备完好 | 300 | |
农户沼气 | 元/座 | 政府建设或自定 | 6000 | |
铁丝网 | 元/m | 菱形网格 | 100 | |
机井 | 大中型 | 元/座 | 溢溉机井,能使用 | 1600 |
微型 | 元/座 | 户用机井,能使用 | 2000 | |
压水井 | 元/座 | 能使用 | 1200 | |
变压器 | 元/合 | 能使用(搬迁补助) | 10000 | |
厂房 | 标准框架 | 元/㎡ | 标准框架 | 2000 |
钢构架 彩钢屋面 | 元/㎡ | 钢架构彩钢屋面 | 1000 | |
全彩钢房 | 元/㎡ | 全彩钢房 | 600 | |
注:附属房中符合正房主要特征的,按正房相应等次标准予以补偿。
3.林木征收补偿标准(见表六)
乃东区城市规划区林木征收补偿标准(表六)
树种 | 类别 | 学位 | 补偿标准(元) | 备注 |
桃子(嫁接) | 成树 | 株 | 1200 | 按胸径分类:41 cm以上为成树、10-40cm为中树,10cm以下为幼树 |
中树 | 株 | 650 | ||
幼树 | 株 | 30 | ||
桃子(毛) | 成树 | 株 | 1500 | |
中树 | 株 | 780 | ||
幼树 | 株 | 20 | ||
梨子 | 成树 | 株 | 2400 | |
中树 | 株 | 1250 | ||
幼树 | 株 | 25 | ||
苹果 | 成树 | 株 | 2400 | |
中树 | 株 | 1260 | ||
幼树 | 株 | 25 | ||
杏子 | 成树 | 株 | 1200 | |
中树 | 株 | 650 | ||
幼树 | 株 | 20 | ||
核桃 | 成树 | 株 | 3000 | |
中树 | 株 | 1550 | ||
幼树 | 株 | 30 | ||
花椒 | 成树 | 株 | 900 | |
中树 | 株 | 480 | ||
幼树 | 株 | 25 | ||
葡萄 | 成树 | 株 | 1200 | |
幼苗 | 株 | 25 | ||
杨树、柳树、槐树、柏树等树木(从1.3m处直径计算) | 大树 | 株 | 250 | 51-70cm |
中树 | 株 | 120 | 31-50cm | |
小树 | 株 | 50 | 5-30cm | |
幼树 | 株 | 25 | 5cm以下 |
注:①其他特大树木、名贵树木、珍稀古树、景观树木等征收偿标准按协商价或评估价执行。②在地上种植的花卉、苗木等征收补偿标准按协商价或评估价执行 4.牲畜补偿。牲畜补偿只适用于黄牛补偿,可自行选择货币补偿(见表七)或在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养殖或自行出售。其他家畜、家禽由被征收户自行处理,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见表五)。
品种 | 改良代数 | 牛龄 | 补偿标准 (元/头) | 品种 | 牛龄 | 补偿标准(元/头) | ||
公牛 卧牛 | 公牛 | 母牛 | ||||||
改良牛 | 一代 | 1岁牛犊 | 2000 | 3000 | 当地牛 | 1岁牛犊 | 800 | 1000 |
2岁育成牛 | 5000 | 6000 | ||||||
3-8岁成年牛 | 6000 | 8000 | ||||||
9岁以上成年 | 5000 | 4D00 | 2岁育成牛 |
| 4000 | |||
二代 | 1岁牛犊 | 3000 | 4000 | |||||
2岁育成牛 | 6000 | 7000 | ||||||
3-8岁成年牛 | 8000 | 10000 | 3-8岁成年牛 | 5000 | 6000 | |||
9岁以上成年 | 6000 | 5000 | ||||||
三代以上 | 1岁牛犊 | 4000 | 5000 | |||||
2岁育成牛 | 7000 | 8000 | 9岁以上成年牛 | 3000 | 2000 | |||
3-8岁成年牛 | 11000 | 13000 | ||||||
9岁以上成年 | 7000 | 6000 | ||||||
种公牛 | 14000 | |||||||
乃东区城市规划区黄牛补偿标准(表七)四、安置措施(一)征收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的安置措施
征收机关企事业单位、寺庙、村组集体土地房屋的只享受货币安置补偿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表五、表六。
(二)征收个人住宅的安置措施
征收个人房屋为商品房住宅、自建住宅的,可自行选择货币安置或住房安置。
1.货币安置。土地房屋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表六。
2.住房安置
(1)政府统建安置房屋。具体住房安置方案另行制定。
(2)住宅用地上建设的商业用房(含商铺、门面)或住宅用房改造为商业用房的,其补偿标准按住房安置标准执行。
(3)地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三)征收个人商业用房的安置措施
在“三证”中明确用于商业经营的商铺、门面等商业用房的,可自行选择货币安置、住房安置或认购商业用房。住房安置和认购商业用房的具体安置方案另行制定。
1.货币安置
土地房屋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表六。
2.住房安置
政府统建安置房屋。原则上在政府指导下开发的普通商品住房小区内安置。
(2)地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见表五、表六。
3.认购商业用房
被征收人可认购政府用于出售的商业用房。
五、奖励补助措施
奖励补助措施只适用于个人搬迁户,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户户口登记本上的常住人口进行核算兑现。涉及违规违法建(构)筑物和拉林铁路、泽当大道等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已享受货币补偿的拆迁户不享受奖励补助措施。
(一)住宅搬迁户奖励补助
1.搬迁通知下发7日内(含7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可享受1.5万元的签约奖励、1.5万元的搬家补助,过渡期间享受每人400元/月的临时安置补助。
2.搬迁通知下发12日内(含12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可享受1万元的签约奖励、1万元的搬家补助,过渡期间享受每人400元/月的临时安置补助。
3.搬迁通知下发12日后搬迁的,不享受签约奖励、搬家补助及临时安置补助。
(二)商业用房搬迁户奖励补助
1.搬迁通知下发7日内(含7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主干道商业用房按50元/㎡/月、次干道商业用房按35元/㎡/月给予奖励补助,共发放8个月,发放时间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搬迁通知下发12日内(含12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主干道商业用房按35元/㎡/月、次干道商业用房按20元/㎡/月给予奖励补助,共发放8个月,发放时间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3.搬迁通知下发12日后,不享受奖励补助。六、工作要求(一)成立由区(直)相关部门和泽当镇、昌珠镇及居委会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实物测量、等级评定和补偿费用核算等工作,并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核查、纠正和说明。
(二)区(直)相关部门和泽当镇、昌珠镇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偿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理不及时而出现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征收补偿费用由区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及时做好跟踪监督。
(四)区拆迁办按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并负责好宣传工作。
(五)本办法由乃东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未考虑到的情况,或因政策调整出现的新情况,不适用本办法,另行研究解决。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