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乃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乃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山南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乃东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乃东区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围绕主题开展1次专题研讨。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内容,举办1次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审批服务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办理深度,压缩办件时间,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梳理、发布行政许可事项144个,承诺时限压缩比例55.30%。政务服务事项达到全覆盖,为群众、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重新梳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经合法性审核后进行发布。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兑现东方企慧等招商引资企业扶持资金、代理招商服务费10751.6万元,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1个。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持续推行 “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的应用,提高市场主体业务办理效能,企业登记事项网上办理达到95%以上。三是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废品回收站专项检查,燃气灶具类、电缆电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校园周边文具、玩具、图书等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民生领域重要商品及防疫物资价格监管,依法打击传销活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四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落实自治区、山南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调配财政资金,科学、精准、高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乃东区抗疫经验在自治区范围内推广。制定出台《乃东区关于助企惠民八条细化措施》,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帮助群众渡过难关,减免区属国有房屋租金1473.4万元,发放普惠金融贷款1.28亿元。五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执行《乃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关停并拆除辖区内所有采石采砂场设施设备,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查处矿山领域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1.5万。立案查处土地领域违法案件18宗。六是落实落细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尤其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2022年,完成企业留抵退税59户,退税金额2917.37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公示等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二是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综合分析研判和论证。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本级财政预算专门经费,保障法律顾问制度执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效作用。2022年,政府法律顾问为乃东区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合同签订以及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48件(次),有效规避决策层面法律风险。四是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乃东区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乃东区农村宅基地退出管理办法(试行)》《乃东区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试行)》《乃东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4个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积极对接执法证办理事项和程序,加强日常督导执法检查,区司法局协同检察院对区应急管理局、辖区派出所等7个执法单位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检察1次,确保执法公正合理,提高执法队伍水平。二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结3件,行政复议决定维持3件。三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守护群众脚下安全”、“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2022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被建议单位回复率100%,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藏源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以财政预算、行政权力运行、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为公开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答复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目前,共办理答复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办复率100%。三是加强审计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监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22年,完成审计项目2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经济安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依法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一是持续深化平安乃东建设。研究制定了《乃东区更高水平平安乃东建设三年规划(2022年—2024年)》,巩固提升平安中国示范县区创建成果,依托“雪亮工程”、“智慧门牌”、社区网格、维稳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二是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按照自治区维稳“7+1”工作模式,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严肃工作纪律,抓实抓细各项维稳措施,确保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实现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三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盯“国泰民安”这个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发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各级人民调解员,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形势,依法分类处理,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2022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化解纠纷53件,涉及金额197.4万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劳动纠纷、交通纠纷、婚姻纠纷、消费纠纷、建筑物业纠纷)调解矛盾纠纷1459件,涉及金额643.1万元;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7件70人次,其中重访6件,已办结46件,正在办理1件。四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宗教事务条例》和自治区《五项管理意见》等政策法规,认真开展“三个意识”教育。落实“一覆盖”“一教育”“一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寺庙财税监管,巩固在编僧尼“三险一保障”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个不增加”要求,依法加强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各类宗教活动,依法从严整治宗教乱象,严格控制宗教活动次数和规模,扎实做好重大活动社会风险评估,确保涉宗领域和谐稳定。五是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公共卫生、民族团结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政策等宣传宣讲,全面推进精准普法。2022年,乃东区结合国家安全日、平安建设周、国际禁毒日、疫情防控等节点,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45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及宣传品5.9万册(件),受教育人数达6.8万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六是积极开展法律公共服务。推进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援助律师专业性优势,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2年,共开展法律援助95起,代写法律文书248份,提供法律咨询452人次。七是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调解先行、法院确认”的联动机制,以分层递进、层层过滤的化解模式,联治减讼、联调化讼,逐步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新路径。2022年,诉前委派案件528件,成功调解389件,司法确认83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合力不够。成员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习惯于用“老思维”、“老套路”,创新意识不足,力量薄弱分散,缺乏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的工作合力未完全形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群众不善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了解信息,导致政府门户网站使用率、知晓率不高,未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行政执法力量和水平不够。执法力量薄弱,持有执法证人员少,执法人员落实“三项制度”不规范,法制审核欠缺,案件立卷归档不规范。
(四)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不够。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法治建设偏重于制度层面构建和工作机制完善,学习和宣传碎片化、零散化,法治文化建设缺乏有效支撑,与社会各类文化融合不紧密,法治文化素养培育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律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实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拓宽学习载体,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的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科学精准研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三)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着力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的政府政务信息审核上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务信息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政务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政府门户网站知晓率和使用率,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政府行为、沟通广大群众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培训指导,打造过硬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扎实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切实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合理性。
(五)注重协调联动,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邀请人大、人民检察院及相关执法监督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跨部门、跨领域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统一着装、主动亮证,进行案卷凭查,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劝导示范等柔性行政执法方式,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动行政管理效果实现最大化。
(六)调动各方因素,排查化解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机构、目标任务、部门职责,着力构建“信访打头、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过漏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节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效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推进平安乃东、法治乃东建设。
乃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