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牧民增收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
乃东区农牧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实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13%以上,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区农牧民增收专题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任务
(一)全面掌握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意见》(藏政办发〔2018〕84号)文件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面调查“惠民政策工程、民生兜底保障工程、脱贫巩固提升工程、产业发展强基工程、项目实施带动工程、就业创业推动工程、农村改革激活工程、财税金融扶持工程”等八大工程落实情况。
(二)全面调查我区农牧民增收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面临的问题、存在的短板、社会各界反映以及对策建议等为全面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农牧民增收提供保障。
(三)全面了解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项收入的完成情况。
二、调研时间
拟定于8月13日至26日,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13日至16日):制定调研活动方案,开展调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8月17日至21日):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部分成员单位和农牧民群众实地调查,掌握了解各方面情况。
第三阶段(8月22日至26日):开展分析论证,协商讨论,并撰写调研报告。
三、调研方式
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同时报送增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数据)、实地现场走访等形式,掌握全区农牧民收入的实际状况。
四、人员组成
组 长:格 桑 区政协主席
副 组 长:巴桑次仁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财政局、统计局、发改委一名分管领导或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五、具体要求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对各类数据统计要精准、动态管理情况要有据可行,要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尽收。比如:各部门要理清财政抚养人员、需要就业人员、产业就业岗位及就业人员、项目就业人员的具体准确数,400万元以下项目交给谁处理,解决就业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等,旅游就业、产业带动、培训情况、岗位提供等情况要做到分类统计,包括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专技人才等精准录入等工作,都要有相关佐证依据。
(二)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提供群众增收工作支撑要素,比如年初的各类统计录入工作、为组织化、规模化、便利条件创造了什么条件,制定了什么样的计划目标、采取了什么样的有效措施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提供了什么样的帮助与服务、形成了什么样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广了什么样的典型经验等。
(三)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涉及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要统计好带动就业增收的情况,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作为目前带动就业最多的市场主体到底解决多少人就业、增加了多少群众收入。
(四)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乡镇(街道)政府一把手和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有效推进增收工作,做到认真梳理总结、结合各自职能范围,为提高农牧民增收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采取了什么样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思路,并形成总结报告或先进典型材料,于8月21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区增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乃东区农业农村局)。
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