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主持召开一届区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
近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维主持召开一届区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有关事宜。
政府副区长李欣、格桑罗布、达娃顿珠,区政协副主席、泽当街道办事处主任侯树斌出席参加会议。
在研究《乃东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时,张维指出,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农牧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为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遵嘱。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山南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加快推进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区委农改办结合乃东实际,以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为试点,牵头起草了《乃东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意见建议,整体来看,方案内容完备,调研充分,对于更好的激励试验区农村土地经营权入市,整合土地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明确,同意《乃东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会议要求,(一)要界定边界。要进一步明确试点改革范围和边界划分,原则上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改革只面向农村开展,经界定不属于农村改革范畴的一律按照现有政策执行,不得超出试点改革边界范围。(二)要稳妥推进。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掌握政策规定,稳慎推进试点改革各项工作。(三)要破解难题。要把破解难题作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改革重点,充分预估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产权明晰、抵押贷款、土地入市等方面,要提前思考谋划,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四)要严格审批。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按照“控制增量,消除存量,优化总量”的工作思路,从严格控制农村宅基地审批,规范各项程序。(五)要建立制度。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熟悉规划、运用规划、尊重规划,在用地审批和建房审批过程中,要切实站在全区的高度,突出规划示范引领,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土地“八不准”、土地租赁协议、“十个一律外迁”等规定,坚决防止盲目批准,决不能在用地审批中掺杂人情世故,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