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7
文号:
发布机构: 乃东区财政局(国资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20-05-26 05:13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预算单位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

时间: 2020-05-26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预算单位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加快支出进度,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预算股

1、2020年预算内资金除公用经费的3%以及待分配资金外,已全部下达至各股室,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快支出进度,并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做好资金跟踪问效工作。

2、2020年7月30日将对预算指标进行清理,指标支出进度低于70%的项目财政局将核减指标,其中已实施未报销部分核准留用。若未实施部分需继续实施可在次年另行申报。

二、国库股、文教股、社保股、农财股、经建股、行财股

各预算单位每月10日前上报“资产负债表”、“余额表”至国库股,并与各股室核对指标支付及结余情况。

三、代管资金专户

代管资金专户当月到账资金次月10日前无单位确认的将上缴本级国库。

四、大力推进基层财政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村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居级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每月向财政局文教股抄送村级资产负债表,区财政局将不定时抽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村居财务监督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