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乃东区卫健委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职能分工》的通知
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乃东区卫健委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职能分工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乃东区卫健委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职能分工
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