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五公开专栏 > 执行公开

学习二十大,政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学习实践活动学法用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2023-03-23 16:41:38 来源:乃东区政府办

为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贯彻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遵循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学习二十大,政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发〔202361号)要求,结合乃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精神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牢牢把握普法为民总基调,坚持普治并举,提升法治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乃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乃东建设。

三、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充分认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重大作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体、政体、政府职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维护宪法权威;深刻把握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履职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以点带面,从线到片,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活动安排

集中活动时间为20233月初至331日,之后转入全年常态化坚持和长期性巩固。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专题辅导(时间截至3月底)

活动内容:邀请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举办1期“学习党的二十大,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法律专题讲座政府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以专家授课或网络学法等形式开展1次法律知识辅导,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政府各部门   

()开展“三月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时间截至3月底)

活动内容:区委政法委牵头,按照平安山组办《关于扎实开展2023年“三月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成员单位,深入辖区人流量大、人员居住复杂地方,分批次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法律进寺庙”普法宣传活动。政府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各部门

()开展普法宣传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全年开展)

活动内容: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每季度深入联系点、结对帮扶户开展1次走访调研及帮扶活动,面对面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进一步深化基层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思想教育,推动基层乡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14支志愿服务活动队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扶关怀、民族团结、法律服务、移风易俗等系列活动,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短句、顺口溜等,加强群众参与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各部门

(四)组织线上线下答题活动(3月初-331)

活动内容:区普法办牵头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参加“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推送的“线上答题赢红包”活动,增强普法对象的参与度和体验感。利用“山南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线上答题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通过参加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结合日常学习,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能力测试,促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政府各部门

(五)开展共驻共建活动(3月初-331)

活动内容:各单位结合主题党日、城市党建任务,加强与所在社区沟通衔接,积极开展1次共驻共建活动,有效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营造和谐文明社区,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各部门

(六)媒体集中公益普法活动(时间截至3月底)

活动内容:区融媒体中心积极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加强普法新闻报道,传播法治资讯。已开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的单位,积极发布以案释法、法治公开课等普法宣传内容,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深化法治教育。全区公安警务站、机关单位等利用户外广告屏、液晶显示屏,滚动宣传学习实践活动及普法宣传标语,进一步拓宽宣传广度和深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政府各部门

(七)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全年开展)

活动内容:各单位制定本部门党员干部学法清单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通过党(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区普法办围绕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收集整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等知识点,汇编并印发《乃东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手册》,便于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法用法。相关费用从区普法办普法专项经费列支。

责任单位:区普法办、政府各部门

(八)社会面普法活动(全年开展)

活动内容:区普法办制定2023年度普法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各部门结合职能细化普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将普法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找准干部群众的法治需求,强化对普法对象和内容的区分,开展精准普法。特别是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重点人员的法律法规解释和政策宣讲、释法析理,把普法宣传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普法办、政府各部门(其中各行政执法单位为重点责任单位)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政府系统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普法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细化方案,做到内容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落实各方责任。区政府系统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普法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活动的调度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府各组成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满足党员干部群众法治需求。

()注重总结提炼。政府各部门要注重收集反映活动成效的文字、图片等,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2023325日前,区政府各组成部门要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普法办,由区普法办形成情况报告并上报市普法办和区政府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办。后续阶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图片资料,确保学法用法普法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