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中)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乃东年鉴》是在中共乃东区委领导下,由乃东区人民政府主管,乃东区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县级地方综合年鉴,全面系统记述乃东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综合性、权威性、资料性文献,具有存史、资政、教化、育人的重要作用。为确保做好《乃东年鉴》(2023卷)编纂工作,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切实发挥年鉴作用,按时保质完成年鉴编纂任务,确保《乃东年鉴》(2023卷)如期出版。
二、撰稿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年鉴编纂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历史性、现实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能够及时总结、记载过去,把珍贵史料留给后人,而且能借助年鉴分析事物发展规律,科学预测未来,指导今后工作。为此,各供稿单位要高度重视《乃东年鉴》(2023卷)的撰稿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以负责任的态度开展年鉴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在明确分管领导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年鉴资料,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稿任务。
(二)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年鉴资料要如实精准地反映2022年度本部门、本行业在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民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科学分类确定报送条目,归纳整理具体内容。报送年鉴资料使用语体文、记述体,文字简洁流畅,力戒空话、套话。要体现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年度特点,政治观点要正确、资料要翔实可靠、记述要准确规范。
(三)严格审核,把好关口。各供稿单位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关口。一要把好政治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选编本部门、本行业的大事要事,坚决杜绝政治性错误。二要把好史实关,做到文稿内容详实、文字规范、数据权威、资料可靠,坚决杜绝常识性错误。三要把好保密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四要把好审稿关,落实分管领导审稿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制度,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四)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部门报送的年鉴稿件,必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要统一格式,文字资料均采用Word格式;图片资料采用JPG格式,大小2mb以上。所有文字和图片资料(含电子版)请于2023年1月13日前报送至区地方志办公室(政府大楼519室)。
三、注意事项
按条目体撰写,资料内容起讫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资料因记事需要可适当上溯或下延。年鉴条目主要分为两类: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
1.综合性条目。主要指综述、概况,要立足全局、言简意赅,全面归纳2022年度行业、系统、部门实现的主要指标及取得的主要成就,行业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单一性条目。要抓住本部门、本行业的主要职能和典型事物,着重记述重点工作、主要成就、特色典型及重大活动、会议等,要求一事(一件事、一项活动、一个会议、一项工程、一个问题等)一目,条目必须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做到大事不漏,小事不记,客观真实,语言简练,标题简明,言之有物。
3.条目要书写规范。条目要做到命题简练、准确,力求记述内容不缺项漏项。使用规范的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使用行业专用名词、专用术语或缩略语时需加以注释。稿件内容及数据要以年底最终记录为准,切忌在稿件中出现预计、目前、近期等不确切的记述。
四、报送内容
(一)文字资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全面翔实地反映2022年度本部门、本行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民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具体分为乡镇(街道)、单位概况,主要工作、领导名录、获奖情况、大事记、疫情防控6个方面。
1.乡镇(街道)、单位概况。各乡镇(街道)主要介绍国土面积、历史沿革、自然地理、行政区划、人口、民族、资源、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城区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情况等;各单位以精简的语言,概要说明本单位历史沿革、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实有人员等。
2.主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单位报送2022年全年开展主要工作,内容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或行业重点工作来确定,着重反映新情况、新成果,注意入鉴资料的地方、行业、年度特色和典型意义,要使用实实在在的数据佐证所做的工作,避免长篇空话套话。各供稿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撰写要求进行报送,详见附件1《乃东年鉴》(2023卷)撰写分工,以工作总结或报告形式报送的稿件一律退回并限期重报。
3.领导名录。提供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在编以及调入、调出、离(退)休、离岗休养的所有副科级(不含虚职、不含寺管会)以上领导干部信息,包括党内行政职务、性别、民族以及调入、调出、离休(退)、离岗休养具体月份,属于援藏干部,需注明援藏省份。上述信息中,重点关注与前一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内容,以凸显年鉴资料的传承性、连续性。
4.获奖情况。提供2022年度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资料,包括受表彰先进集体名称或先进个人姓名、荣誉称号、受表彰时间、授予单位,先进个人还需注明性别、民族等基本信息。
5.大事记。提供2022年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资料,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叙述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和结果。
6.疫情防控。各供稿单位收集整理2022年抗击新冠疫情的信息与图片,特别是典型做法、防疫宣传、重要会议、取得的成效等。
(二)图片资料
各供稿单位要提供随文图片6-8幅(JPG格式),图片要图文并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既要反映大事要事,又要突出特点亮点,避免一味凸显领导活动或会议,充分体现以图系事。图片要主题突出、影像清晰、要素齐全、图文相符。图片需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摄影者姓名或供图单位等要素要齐全。
联系电话:0893—7835872
联 系 人:尼玛仓决 13989030880
附件:1.《乃东年鉴》(2023卷)撰写分工
2.《乃东年鉴》(2023卷)撰写规范
3.《乃东年鉴》(2023卷)稿件报送单
乃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附件1:
《乃东年鉴》(2023卷)撰写分工
为全面反映2022年全区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成就,进一步丰富年鉴内容,不断提高《乃东年鉴》撰稿质量,根据以下相关条目,请各供稿单位作进一步统筹后报送。
(一)区委工作部门及其他机构
含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直属机关工委、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档案局
1.区纪委监委:纪委监委工作概况,重要会议、反腐倡廉、巡察督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内部监督、廉洁建设等。
2.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工作概况,全面反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状况,年度重大会议、重大改革、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乡村振兴、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委会、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领导视察调研等资料。提供年度重点、热点调研报告,区委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献等资料。办公室2022年度重点工作。
3.区委组织部:组织工作概况,党组织及党员队伍状况、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党员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基层组织建设、人事档案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城市基层党建、“三老”人员管理、换届工作、强基惠民工作等。
4.区委宣传部:宣传工作概况,舆论宣传、理论武装、对外宣传、思想教育、文明创建、媒体融合、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出版等。
5.区委统战部:统战工作概况,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境外藏胞服务管理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维护稳定等。
6.区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机关政治建设、机关基层党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
7.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工作概况、机构编制保障、机构编制管理等。
8.区委老干部局:老干部队伍概况,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思想政治建设、文体活动、特殊困难帮扶等情况。
9.区档案局:档案工作概况,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检查指导、全区档案征集、接收、保管、开发利用情况,档案业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等。
(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负责提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监督工作,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立法工作,来信来访,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人事任免,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队伍交流,工作报告等。提供2022年度人大代表主要建议及回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
(三)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机构
含区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济和信息化)、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区商务局、区文化局、区旅游发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广播电视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区编译局、区后勤服务中心、区强基办、区农改办、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
1.区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工作概况,反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会议、重大项目建设、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办公会议等工作。提供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区政府年度大事记资料。提供全区年度重点、热点调研报告。
外事工作概况、涉外接待与出访、重要外事活动、外事交流、涉外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合作协议等。
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概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图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经济运行监测、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措施、产业转型升级、民生福利改善,粮油流通、粮油宏观调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地方粮油储备等,可设置图表反映。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概况,工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速、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规模企业产量产值、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品牌建设等,可采用图表反映。提供工业经济情况统计表。
援藏工作概况、援藏投入、援藏项目建设、城乡住房建设、民生工程、促进就业、产业援藏、教育援藏、医疗援藏、文化援藏、人才培训与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援藏长效机制建设、两地交往交流、干部队伍建设。
招商引资工作概况,招商引资企业、招商引资活动、招商引资环境、2022年乃东区引进企业投资项目一览表等。
3.区民宗局:民宗工作概况,民族基本情况(含民族类别、人口及构成比例、民族经济、民族生活、民族活动等)、全区宗教界基本情况(含宗教场所、信教人员、宗教活动、宗教界人士生活状况、善款筹集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4.区民政局:民政工作概况,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消费品市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救灾工作、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状况等。提供相关统计表。
5.区财政局:财政工作概况,财政收支、各级各部门收入预算执行、公共财政预算与支出、财税体制改革、财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提供2022年区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统计表、2022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统计表、2022年区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统计表、2022年区税收收入占比情况统计表、2022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统计表及其他相关统计表。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概况,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监察、劳动关系等。
7.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工作概况,自然资源管理(土地资源概况、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监察、建设用地、非农建设项目用地等),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开发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地质勘察,测绘,城乡规划等。提供2022年度主要矿产资源保有储量一览表。
8.市生态环境乃东区分局:生态创建(生态创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概况、环境污染监测与防治、执法与管理、督查与环保宣传)。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9.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工作概况,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小康村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
10.区交通运输局:交运工作概况,公路运输、公路建设及管理,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村村通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管养、公交建设、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可设置图表反映。
11.区水利局:水利工作概况,水资源管理、水利规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与管理、水利普查等。
12.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工作概况,农业农村、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特色加工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
科技工作概况,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科技活动、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机构与人才、科技创新、科普活动、科技交流等。
13.区商务局:商务工作概况,全区外贸进出口、国内消费、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设及商贸市场情况,行业监管;农资服务、农资供应、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可用图表反映。
物交会概况、筹备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展会效益等。
14.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工作概况,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市场监管、文化体制改革、文化设施建设、文物管理与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文化惠民活动、文艺演出、文化产业投入、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等。
15.区旅发局:旅游工作概况,旅游经营、旅游业投资、旅游产业化发展措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招商引资等。提供著名旅游景点简介(用图表反映)、2022年主要节假日旅游情况统计及其它旅游信息统计表。
16.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概况,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等。
17.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工作概况,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灾害救助、安全生产检查、矿山治理、矿山安全监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事故及责任查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等。
18.区审计局:审计工作概况,项目审计、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企业金融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部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审计等。
1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概况,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市场经营秩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20.区广播电视局:广电工作概况,行业监管、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村村通建设,广播电影电视监管等。
22.区统计局:统计工作概况,专项统计,提供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经济社会统计资料等。
23.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工作概况,扶贫资金投入与使用、对口帮扶、驻村帮扶、结对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开展贫困退出、动态调整和贫困监测工作,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扶贫开发信息、政策宣传工作,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扶贫开发培训、实施“雨露计划”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提供受表彰的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23.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工作概况,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荒漠化治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监管、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
24.区信访局:信访工作概况,信访、接访工作开展情况等。
25.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概况,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加强监管等。
26. 区编译局:藏语言文字工作概况,学习使用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藏汉翻译、业务培训等。
27.区后勤服务中心:后勤工作概况,慰问活动、各项服务等。
28.强基办:强基惠民概况,维护稳定工作、短平快项目规划、感党恩教育、办实事、解难题等。
29.区农改办:农改工作概况,规划编制、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两权”抵押贷款、户籍制度改革、招商实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政策创新等。
30.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拆迁工作概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等。
31.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工作概况,清剿火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群众生命财产保护、灾害事故及救援、消防监督与管理等。
(四)区政协办公室:
撰写全区政协重点工作、区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视察调研、协商议政、民主监督、要员提案和提案办理、各专委会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等。提供年度政协委员主要提案及回复、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
(五)军事法治部门
含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武部、武警乃东中队
1.区法院:法院工作概况,案件受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诉讼服务等。提供典型案例。
2.区检察院:检察工作概况,职务犯罪查办、职务犯罪预防、诉讼监督、犯罪打击、渎职侵权检查、民事行政检查、刑事控告申诉检查、反贪污贿赂、队伍建设等。
3.区委政法委:政法工作概况,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综治维稳,案件办理等。
4.区公安局:公安工作概况,案件侦破、治安案件查处、黄赌毒打击、社会治安治理、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5.区司法局:司法工作概况,普法依法治理、律师管理及律师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工作、公证事项办理等。
政府法制工作概况,立法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行政、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审批等。
6.区人武部:人武部工作概况,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信息系统建设、国防教育进校园、民兵组织整顿、国防信息化建设、兵员征集、应急救援演练等。
7.武警乃东中队:武警乃东中队工作概况,武警出勤、队伍及装备建设、议警会议、抢险救灾等。
(六)社会团体
含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
1.区总工会:工会工作概况,工会活动、职工培训、职工维权、职工互助保障、劳动竞赛等。提供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五一巾帼标兵及全区企业、职工其他获奖情况和先进事迹资料。
2.团区委:团区委工作概况,共青团员人数、基层团组织数、组织建设、青少年基本情况(包括青年就业创业情况、青年志愿者工作)、公益助学活动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西部计划、网络舆论引导等。
3.区妇联:妇女儿童基本情况,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妇联组织和队伍能力建设、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等情况。
4.区工商联:工商联工作概况,全区民营经济综述,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重点民营企业选介(图表反映),民营企业招聘、非公经济发展、合作交流、非公党建等。
5.区残联:残联工作概况,康复项目实施、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残疾人文体活动、扶残助残活动、执法检查、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等。
(七)区(中)直单位
含区税务局、区邮政局
1.区税务局:税收工作概况,国税收入完成情况,征管改革,纳税服务、依法治税、税务登记、网上办税;地方税务基本情况,提供全区国税收入统计表、地税系统组织其他收入情况统计表及其他相关统计表。
2.区邮政局:邮政工作概况,邮政业务、邮政服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邮政市场秩序、邮政服务保障、邮政行业安全保障、快递公司情况等。
(八)金融
含中国农业银行乃东支行、德堂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索当投资有限公司
1.中国农业银行乃东支行:农行工作概况,营业情况(可设置图表反映),存款余额及增速、贷款发放及增速、金融市场、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监测、金融改革、外汇管理,银行业经营监管、金融机构建设、民间融资及监管情况等。
2.区德堂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索当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概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等。
(九)教育、卫生
含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保局、乃东中学、各乡(镇)小学、区双语幼儿园、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
1.区教体局:教育工作概况,全区学校、教师、学生基本情况(图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图表)、基础教育基本情况(图表)、职业教育基本情况、特殊教育基本情况、民办教育基本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教育均衡化发展、教育“三包”、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教育精准扶贫、教育信息化建设、招生考试、体育事业发展等。提供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高级职称教师统计表等。
2.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工作概况,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经费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公立医院改革,藏医药事业,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概况等。提供2022年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统计表。提供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区医保局:医保工作概况、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
4.乃东中学、各乡(镇)小学、区双语幼儿园:学校概况,职业教育、德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精准扶贫、廉政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等。
5.区人民医院:医院概况,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业务收入、人才培养、科研工作、护理工作、医疗质量管理、药物管理研发、项目建设、交流合作、医疗设施设备投入、对口帮扶等。可设置图表反映。
6.区疾控中心:疾控工作概况,重点传染病发病及防治、传染病监测、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传染病自动预警、应急处置、慢性病防治等。
(十)各乡镇(街道)
概况(国土面积、历史沿革、自然地理、行政区划、人口、民族、资源、各乡镇(街道)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乡镇(街道)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情况等),农业发展、工业、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民生、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
附件2:
《乃东年鉴》(2023卷)撰写规范
1.本卷入鉴资料除“特载”部分内容外,其余内容起止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书写格式:年鉴正文以条目编写为主。分为综合性条目、专题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综合性条目(如综述、概况),列入所有条目之首,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专题性条目是专题记述2022年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开展重点工作的举措和效果,要求一事一条。条目标题要准确、醒目、简练,一般以词组组成,如“脱贫攻坚”、“科技成就”、“队伍建设”等,不宜使用副词或形容词,诸如“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医疗条件不断改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等作条目标题。条目内容要开门见山、突出重点、直述其事、寓理于事,把事实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写清楚,信息含量要高,力争做到篇无废言、言无废字。条目标题统一使用黑体加【】表示。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3.文体:除特载、专文、文件、法规外,一般使用记叙文,不使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学术论文式文体。同时,要文风朴实、语言精练、结构严谨、记述流畅,富有可读性。
4.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除录文外),不使用我国、我市、我区、我乡镇(街道)等;书写人名,直书其姓名,不加“同志”、“先生”等称呼,人名首次出现时,应注明所在单位及职务;专用名词首次使用时应加注释,如“三推进”(产业、商标、品牌)。
5. 数字书写: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时,应使用汉字,如“五四”运动、“十三五”计划;正文中数据如属约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属实数则不能缩略,如59815元,不能写成5.98万元;百分比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2.65%。
6.时间表述:时间应写明准确的年、月、日,不用“今年”“前年”“去年”“往年”“近年来”等时间代名词。起止时间年、月、日之间用“—”,如“1985—2005年”“8—12月”“3—7日”;年月日一起用时用“至”,如“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在同一段落中,与上年指标比较增减(绝对量或增幅)时,“比上年”第一个保留,其余省略。如“地区生产总值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3%;财政收入15.5亿元,增长25%;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增长30%”。
附件3:
《乃东年鉴》(2023卷)稿件报送单
撰稿人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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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领导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签发领导 意见
|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