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乃东区水利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自治区、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将法治建设贯穿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执法、防汛抗旱等工作全过程,稳步推进水利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乃东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1.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月度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3次,集中培训1场,覆盖干部职工11余人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针对水行政执法、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专项法治培训2次,邀请司法部门及水利系统法治专家授课,重点讲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及风险防范,确保执法人员规范履职。
(二)规范行政行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梳理水利领域行政权力事项,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力事项23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水利工程招投标、水资源配置方案等重大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2025年共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件,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3.规范水利行政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文书格式,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年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10次,查处非法采砂、违规取水等违法行为1起,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三)聚焦民生水利,推进法治惠民实践
1.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等民生领域,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3次,通过发放藏汉双语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水利法律法规及用水安全知识,覆盖群众500余人次,提升群众水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2.优化水利政务服务流程,将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压缩办理时限30%,全年办结行政许可事项9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3.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依据《防洪法》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3次,依法组织群众转移避险、调配防汛物资,有效应对汛期洪水威胁,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回复群众信访咨询3件;咨询珠峰律师事务所,为行政决策、合同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1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针对农牧区群众的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宣传手段运用不足,部分群众对水利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仍需提高。
2.水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面对复杂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置能力仍有欠缺。
3.水利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不够及时,部分文件与新形势新要求衔接不够紧密,需进一步梳理修订。
4.法治建设与水利业务融合深度不足,在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强化。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层面,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对法治宣传和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不足。
2.资源保障层面,基层水利部门人员编制紧张,难以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执法设备和经费保障也存在一定缺口,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3.工作方法层面,未能充分结合乃东区农牧区实际和民族特点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对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推广能力不足,导致宣传效果未达预期。
4.制度建设层面,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缺乏常态化机制,未能及时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行业发展需求更新完善制度文件。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水利局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审议通过《乃东区水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带头参加法治学习培训,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水利法律法规;在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坚持合法性审查前置,确保决策符合法律规定;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干部职工树立良好榜样。
(三)强化法治建设监督考核
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亲自督办重大水行政执法案件,确保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25年督办的非法采砂案件均按时办结,整改效果良好。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
1.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3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线上线下法治培训不少于1场,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的专业法律素养。
2.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结合乃东区民族特点,制作藏汉双语短视频、海报等宣传素材,利用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平台开展宣传,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提升群众水法治意识。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充实执法队伍力量,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完善执法设备配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覆盖。
2.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聚焦非法采砂、违规取水、破坏水利工程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水事秩序。
(三)完善制度建设体系
1.开展水利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不适应发展需求的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确保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2.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流程和要求,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推动法治与业务融合
将法治建设融入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等各项业务工作,在项目审批、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严格依法办事;建立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法治风险排查,及时化解水利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信访事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已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