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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公安局乃东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1-04 16:25:00 来源:山南市公安局乃东区分局

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厅党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政法工作、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党委工作决策部署,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和战斗力、统筹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分裂势力、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切实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深入落实十项维稳措施,积极开展各类维稳专项行动,认真梳理更新、完善各类涉稳重点人员数据、档案,加强网络信息监督,强化情报信息搜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分裂破坏活动,不断夯实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严格依法处置涉稳问题,处理程序合法、依据合法,认真履职,在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的同时,将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联合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社会环境。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开展寺庙僧尼摸底、排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寺庙僧尼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僧尼请销假制度。明确驻寺干部职责、责任,进一步提高驻寺干部工作主动性,定期为寺庙僧人宣传法律知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大力提高我辖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依法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的舆情收集监测、分析研判以及教育引导,相关部门针对辖区各类重点人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强化帮教工作。同时,在敏感节点成立专班组,严密防范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截目前,我辖区未发生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组织和人员。

四)依法治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对我辖区网吧进行检查,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五)进一步深入公安“放管服”改革,“围绕创建”规范化、优质化、精细化”公安窗口品牌目标,精准发力,务实创新,收到群众自发赠送的锦旗、感谢信20余件,促进窗口竭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窗口服务提档升级,做到了让窗口更具品质、让服务更有温度,让群众更满意,进一步优化了法治环境。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窗口服务能力,针对企业实行随时接待、随时办理,并定期开设法讲堂开展日常治安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真正做到为企业作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目前正研究推进警务室进企业等各种举措;主动了解、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涉及公安职能而不能及时解决的,落实专人专办,争取早日办结,真正做到为企业排忧解难。

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年来,乃东分局深入落实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全面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逐步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为了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效,不断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深化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严格同步录音录像,持续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及特定对象公开,确保执法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定期通过我局“乃东卫士”微信公众号通报社会治安情况及舆论较为关注的焦点新闻,对热点事件和敏感问题及时解读分析,第一时间开展网上舆情引导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自身在民族地区的执法权限与职责范围,如在处理涉及民族习俗纠纷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处置,确保执法活动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尊重民族传统。同时对自治法中关于社会治安管理、公民权益保障等相关条文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民族特色的执法细则。   

(八)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年以来,我局持续深化“两统一”机制改革,对各类案件的定性、依据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统一与检察机关对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查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同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热线、举报箱,大力宣传12389举报热线电话,保持110紧急热线24小时畅通。

九)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民间纠纷排查和重点治理扎实有效,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围绕我辖区地域和民俗等实际情况,重点排查了有碍生产经营、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办理了多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年以来,我局民警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边处理,纠纷调处率达100%。我区各乡镇派出所积极开展工作,在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居委会建立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站乃东分局一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部门一直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在法定程序和时限内给复议人答复,督促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工作一定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十)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宣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白日街、昌珠广场、各乡镇等设置多个普法宣传点,不断提升法治文化传播功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作用,助力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等法治教育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栏、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进行法制宣传,方便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利用3月综治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26禁毒日”“9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民族节日、佛事活动、足球比赛重要活动时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现场讲解、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全面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25年1月至今,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8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840余份、宣传礼品共1282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2000余人

十一干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深入开展全警执法实战大练兵。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扎实开展我局执法实战大练兵,通过集中培训、视频演示、模拟演练、执法考试、庭审观摩、比武竞赛等方式,掀起练兵热潮。同时,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要求所有民警必须通过初级执法资格考试相关部门民警起好带头表率作用,聚焦学习型、创新性、共享型、积累型法制队伍目标,结合已经启动的“燎原工程”,坚持以点带面、以面带全,鼓励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带动全警参考积极性。

(十二)完善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成立“数字督察中心”,将窗口部门、执勤执法部门、办案场所视频监控接入,通过视频巡查、数据模型比对等多种方式,对执法办案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及时纠正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结合我局执法实际,对全局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并完善了《重点案件集体审核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制度,确保执法活动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运行。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虽然乃东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写成效,但还是存在一定差距就,主要表现为:

1、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如证据收集不全面、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影响执法质量与公信力。此外,面对复杂执法场景,一些民警不能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存在执法尺度不统一的情况。

2、法治宣传效果不佳。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多以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为主,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不足,难以吸引年轻群体积极参与。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充分结合不通风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定制化宣传,导致宣传效果受限。

3、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多依赖事后监督,事前、事中监督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对执法监督结果的运用不够充分,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民警惩处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有效威慑。

4、民警法治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民警法律专业知识欠缺,综合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对新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不及时,导致在执法中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民警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原因在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未能与工作有机结合。

2、宣传理念落后。对现代宣传手段与受众心理研究不够深、缺乏专业的宣传策划团队与经费投入,难以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

 3、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缺乏完善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没有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协作流程,导致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滞后,技术标准不统一,数据安全管理存在隐患,阻碍了信息的顺畅流通。

4、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和操作流程,导致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监督力量薄弱。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以机制建设为领导,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公安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局党委班子带头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加强了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第一议题以及警务实战练兵、执法规范化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5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交流研讨13次,开展支部学习5次。

三)提升执法水平,增强法治素养。以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口,通过规范执法主体、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方式,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深化过硬的执法主体建设。采取“内部统一培训、法制跟班学习、民警自学提高”等培训方式,狠抓执法人员执法责任、执法质量、执法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培训。同时,依托执法资格考试系统,积极组织民警参加网上学法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目前全局400余名民警均已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二是以完善执法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深化长效的执法体系建设。针对当前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先后制定完善了《案件审核工作五不审制度》《案件审核把关制度》《罚没(扣押)财物管理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民警出庭作证制度》等制度和规定,并做到制度上墙,使执法流程更加规范、工作运转更加有序。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员案件审核把关职能,最大限度地减小冤假错案。特别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协作机制,并达成了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共识,为各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三是以执法场所改造升级为载体,着力深化规范的执法安全管理。对公安局及各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按标准规范设置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物证室等功能用房,并对醒酒室、询问室、讯问室进行了墙壁软包装改造,安装了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和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功能

自觉接受法治建设监督。严格落实党政同一把手制度,及时向乃东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区纪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乃东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法制、纪检监察配合,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定期总结研判执法整体情况,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计划强化整改,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要求,明确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倒查问责制。同时,定期通过“乃东卫士”微信公众号通报社会治安情况及舆论较为关注的焦点新闻,对热点事件和敏感问题及时解读分析,第一时间开展网上舆情引导,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健全法治体系。坚持把法制工作机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构建设工作新机制,更好发挥分局领导作用和相关部门的带动作用,构建形成部署、指导、督促、考核、评价各环节统筹发力,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各警种、部门执法监督协作,推动基层所队领导及法制员抓好法制业务。掌控全局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水平与公信力。

(二)增强法治素养。分层分类抓好各级干部队伍的法治培训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法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推动学习贯彻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以法治水平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工作建设。

(三)提升法治水平。坚持把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执法中的问题短板,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基层民警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及时传达最新执法规定、考评标准和典型案例教训。定期开展全警法治教育培训,围绕实战经验,针对执法突出问题与规范化要求,增强民警法治理念与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效能。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宽渠道,增强公安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乡镇、学校、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法尊法用法社会氛围。

(五)根据区市两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规定,为帮助公安机关了解不同执法领域的工作强度和重点,对公众展示执法工作成果,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的趋势,帮助公安机关提前预警,遏制犯罪势头,增强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活环境的安全性在提升,乃东分局在公众号“乃东卫士”向社会公示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山南市公安局乃东分局

2025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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