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5月28日至7月11日对乃东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4日巡察组向区乃东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了民政局党组、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四个方面26条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的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部署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白玛土旦同志任组长,其他在家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履责担当,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研究制定《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班长”牵头抓总作用。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自己负责的问题整改工作亲自抓、亲自干、亲自督,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各科室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存在的54项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74条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整改任务分解表,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人、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多次召开会议安排整改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具体工作任务,对整改工作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定期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效解决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实效。
(三)抓好结合,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通过整改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内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推进民政(退役军人)工作结合起来,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为乃东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六轮第二巡察组向乃东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了民政局党组、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四个方面26条54个具体问题。截止2025年2月8日,巡察反馈的5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制定的7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4条。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市委和区委部署要求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方面。
1.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于10月17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计划,每月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三是增加“六项纪律”研讨次数与质量,于9月26日、10月17日、10月30日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每次交流研讨人数不少于3人,确保学习和研讨发言有机结合。
2.加强民生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2024年1月至12月相关民生资金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时间节点兑现落实完成,共兑现“十大民心”资金2069950元。二是2024年适老化项目实施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方,并明确改造质量标准和价格。同时,组织工作人员于9月27日深入适老化项目实施的农户进行入户宣传改造项目标准、相关要求及群众诉求。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是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4年4月8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并于7月5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总结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二是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全面总结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每月意识形态工作清单,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
4.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方面。
一是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上半年保密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安排部署会议。二是每季度在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并年初签订了保密责任书,开展了1次保密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认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一是2024年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文件的指示精神学习7次。二是将平安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完善2024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方案,2024年3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并结合综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于2月6日,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并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二是于9月10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并有分管领导洛布扎西汇报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一些具体要求。三是结合各类会议开展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5次。四是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严格按照值班戒备要求,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7.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方面。
一是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把关,从2023年至今未存在困难群众救助金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二是2022年疫情期间收到的社会防疫捐款45.3万元于2024年11月25日上缴至国库。三是严格按照机关文字材料撰写审核相关要求,对各科室形成的简报信息、总结报告等各类材料由科室分管负责人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
8.规范公车及临时救助金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驾驶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在巡察整改反馈问题部署会上强调对公车驾驶员及财务人员要严格适用范围,按规定加注汽油,防止再次出现混加汽油行为。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行程记录管理,每次用车使用人均需如实详细的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登记本。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4场次。
9.规范内控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办理报销手续,已杜绝出现无审批的资金支出。二是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藏政发〔2017〕10号)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暨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的通知》(藏民发〔2018〕135号)文件中,无明确要求外地户籍人员需加盖外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章,故无法在申请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处加盖签章。下一步,将规范临时救助申请流程,并按巡察整改要求申请表需加盖申请人所在社区、乡镇(街道)、单位或暂住地社区、乡镇(街道)的公章。三是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管理,严格审核供货商相关证件,并从2023年年底开始严格执行了采购询价程序。四是建立健全采购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标准与流程,严格审核报销材料,杜绝清单不详细,超标准报销等现象。
10.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项目总工程量超出核定范围的严重后果。二是强化项目监督力度,严格审核相关程序和资金总额,加强项目决算审计。已规范项目合同签订问题杜绝无授权、无委托的情况下,多人签订合同的问题。三是2023年起项目质量保证金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预留合同总额的3%。四是2024年起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支出严格按照核定价执行。
11.惠民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2024年6月13日召开区民政局党组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从中期调整资金或年底结余资金中补发,于2024年7月4日,补发白玛曲珍2017年1月至2024年5月漏发资金共计33170元。二是民政局在2024年5月通过自查也发现重发、错发放残疾人补贴问题,于2024年6月27日,与多颇章乡人民政府社工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后于6月28日白玛次仁上缴资金1200元,并已上缴至国库。三是2024年5月17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颇章乡夏果村入户协调做好思想工作后,于7月4日村民次仁先上缴2000元整,于12月10日上缴剩余资金2780元整,均已上缴至国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2.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对存在抄袭的民主生活会整改材料及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做到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并于2025年1月16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1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是2024年2月4日及时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乃东区民政局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部署计划》、《2024年乃东区民政局党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乃东区民政局2024年“党建+社会救助”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方案》,做到党建工作有方案、有计划,并且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区委党建工作要求,每月党建工作清单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二是对组织生活会未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对照党员个人批评与自我批评清单及时补充到会议记录当中,并将2024年组织生活会中严格执行会议记录。三是2024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后做到及时记录,不弄虚作假,严格记录管理。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14.积极抓好问题反馈整改。
一是完善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二是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每次集中学习会上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设“业务小课堂”、“应知应会小课堂”等内容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市委和区委部署要求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方面。
15.落实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于10月17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2024年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指示批示精神5次。三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计划,每月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四是增加“六项纪律”研讨次数与质量,于9月26日、10月17日、10月30日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每次交流研讨人数不少于3人,确保学习和研讨发言有机结合。
16.规范党组议事制度方面。
制定完善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规范会议召开程序以及会议规定内容范围,“三大节日”慰问、“八一”建军节等事宜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
17.落实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方面。
一是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力度,2024年对接援藏省市争取援助资金15万元,其中用部分资金为12名困难退役军人采购价值8796元的生活物资(米、面、棉被、被子四件套)进行慰问帮扶,为1名烈属、3名困难退役军人解决了住房困难、生活救助等实际问题,涉及资金达5万余元。二是往后每年至少组织辖区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1场次,2024年,结合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政策,积极对接援藏省市、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8名退役军人开设了专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宣传、引导、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上级部门和企业组织的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推介会参与岗位竞聘解决就业。三是梳理乃东区2021年庆祝“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活动慰问辖区退役军人情况,经核查,对142名漏发慰问金人员中符合慰问条件且能联系上的95人补发资金共计19000元,对11名重复领取“八一”慰问金人员,共计清退资金2200元,并上缴至国库。四是梳理当前我区退役军人人员底数,对存疑人员进行逐一核实,做到我区退役军人底数清、情况明。
1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二是于7月5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总结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每月意识形态工作清单,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形成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1份,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
19.落实保密工作方面。
一是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上半年保密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安排部署会议,二是每季度在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年初签订保密责任书,同时开展了1次保密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2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于3月29日,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于9月10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并有分管领导洛布扎西汇报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一些具体要求。三是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4次。四是已按要求,形成2024年度主要领导述责述廉报告。
21.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方面。
一是加强文字资料起草报送的审核把关,针对多期简报重复使用同一张照片问题,对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再次发生错误表述和照搬照抄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学习签到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会风会纪要求派员参加会议。四是加强对办公室人员日常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的学习和思想教育,严禁出现为了应付检查硬凑材料。
22.执行工作纪律方面。
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已完善财务报销制度,整理相关凭证。一是2022年10月#19号记账凭证,购买鸡蛋款实际支出金额6019.2元,与发票金额5940不符的问题,是因为当时整理凭证的时候放错发票,已重新整理完毕。二是2022年3月#12号记账凭证,付普珍垫付值班室休息折叠床款500元,无发票或收据,无主管领导审批意见问题及时与当事人核实情况,已整理相关资料。三是2021年2月#1号记账凭证,付“微心愿”购买微波炉款问题,联系供货商补齐两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采购清单。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行程记录管理,每次用车使用人均需如实详细的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登记本。五是于10月30日,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学习《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内容,并严格按照标准采购办公设备。
23.规范采购程序执行方面。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内部的采购制度和流程,二是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凡是经费支出超过5000元,严格执行询价程序,未按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24.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制定完善乃东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局党组会议议题范围”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议事范围”,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严格把关议题范围,杜绝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情况发生。
25.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工作。从9月至12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退役军人中开展走访困难退役军人,以“党建引领真诚服务、用心情暖退役军人”为主题调研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26.积极抓好问题反馈整改。
一是今年结合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政策,积极对接援藏省市、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8名退役军人开设了专业技能培训(C1驾驶培训),同时,积极宣传、组织人员参加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二是制定完善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规范会议召开程序以及会议规定内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完善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规定。四是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每次集中学习会上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设“业务小课堂”、“应知应会小课堂”等内容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乃东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持续用好巡察成果,巩固好巡察问题整改成效,扎实解决巡察整改工作突出问题,以全面推进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梳理民政和退役重点工作,持续查摆突出问题源头,对在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坚持整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全局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从严审核把关,切实增强全面 从严治党胡整体效果。三是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营造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物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